文章播报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关于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强化党组织服务功能,激发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提升党员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水平,构建起集党员教育、管理、关爱、服务“四位一体”的新机制,现就建立镇党员服务中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整合优化党建资源配置,形成管理集约化、服务窗口化、教育人文化、形式多样化的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体系,把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服务党员和群众的新窗口,教育和培训党员的新基地,关爱和帮扶困难党员的新家园,联络和管理流动党员的新平台,为稽东的全面小康建设项目提供组织保证。
二、服务宗旨
党员服务中心以服务党员、党员服务为宗旨,通过发挥党内服务网络“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作用,为区域内所有党员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帮困和培训等实实在在的服务,努力使党员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党员之家”。
三、服务原则
1、科学性原则。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科学管理的方法,做好对镇广大党员的指导、协调、教育、服务工作。
2、实践性原则。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3、针对性原则。根据镇内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分布散、流动快、需求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4、灵活性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发展了的新形势、新特点,及时完善服务方法,不断充实服务内容。
四、服务内容
党员服务中心是为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群众提供咨询、培训、指导、协调、帮扶等服务的综合工作平台,主要为党员群众提供以下六个方面服务:
1、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提供可公开的党内文件,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讲话资料,党建工作典型经验、案例等资料的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各类业务咨询。
2、党建知识培训服务。提供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科技法制知识、反腐倡廉教育等书籍、报刊、电教片;发放党内有关宣传资料;提供党建网站浏览、查询;提供上级远程教育课件节目;组织开展各类面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
3、党内业务办理服务。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放《党员证明信》;建立流动党员档案,接纳流动党员,帮助落实相应党组织,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接纳党外群众的入党申请,帮助落实培训教育的党组织;受理党员特别(殊)党费的缴纳;提供特殊党员的档案临时代管;为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提供协助服务。
4、党员奉献协助服务。调查镇内党员、群众的求助要求,编制供需对路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项目;组织协助党员志愿者开展活动、发扬党员奉献精神,同时跟踪了解活动进度,反馈活动成效。
5、党员关爱帮扶服务。掌握镇内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基本情况,受理生活困难党员救助申请,负责党员关爱基金的管理和发放;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荐、创业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协助服务。
6、社情民意受理服务。收集党员、群众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党建工作等方面的良言良策;受理各种侵犯党员权利的申诉,接受、办理党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维护党员民主权利;接受有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协助调查核实,维护党的先进性。
五、服务程序
1、申请。党员群众如需办理、咨询、建议、投诉有关党务工作,可通过三种渠道申请服务。一是来访。直接到设在镇政府的党员服务中心窗口(二楼)申请服务。二是来电。直接拨打85775968服务热线申请服务。三是来信。写明申请人、申请服务事项等基本情况,以信件形式寄到“稽东镇政府党员服务中心”申请服务。服务申请人必须填写《服务项目申请单》,详细登记所需服务的内容与要求。
2、受理。接到《服务项目申请单》后,窗口工作人员按咨询类、培训类、业务类、帮扶类、建议类、投诉类等,分别登记在《党员服务中心台帐》上。
3、办理。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事事快办”的原则,窗口能办的速办,窗口不能办的转办,政策规定不能办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即时可办的事项,当场予以答复、办理;需转交某个部门办理的,在“第一时间”送达到相应部门解决;需几个部门联办或上级部门协助的,当场填写联办单或协办单,在一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应部门办理,并在3天内反馈进展情况,协办部门反馈后当天予以答复;如需提交镇党委讨论的事项,在作出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反馈。党员群众申请服务的事项,有的可以马上给予答复,有的需要几天时间才能办妥,有的在短时间内不能见效,也有的因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现阶段不便办理。所有这些,需要第一承接人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把办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有时须多次反馈办理结果,以消除误解。同时,受理部门和单位还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党员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将结果录入微机存档,每月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5、回访。党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受理部门的最后一次反馈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主动与服务申请人联系,详细了解当事人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对办理结果评介不满意的事项,及时提交领导小组专项研究办理,并鼓励当事人遇到问题多找“党员服务中心”。
6、归档。服务中心窗口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服务申请人,经申请人评价后予以结案;对办理结果评介不满意的事项,经专项研究办理后,予以结案。最后,整理归档。
六、服务制度
1、首问责任制。规定服务窗口的第一承接人为首问责任人,负有直接解答、引导办理、认真记录的责任;第一个接受交办任务的部门工作人员为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交办事项负责到底,直至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或妥善答复,并及时反馈办事过程和结果,由当事人签字办结。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报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的服务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协调处理后,由党员服务中心负责反馈落实。
2、服务承诺制。通过在各线、办(中心)开展文明办公、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实行办理、答复、引导全过程跟踪服务,做到环环紧扣,手手相接,防止推诿、扯皮等现象发生。同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期回复制,群众第一次申请,承办人必须告知有关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必备材料和能否办理等,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耐心解释清楚,详细说明情况。
3、情况报告制。党员服务中心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和处理结果。遇到特殊情况向领导小组进行个案专报,一事一报。定期收集汇总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4、例会分析制。定期召开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例会,分析、评估服务中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从中了解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研究解决问题和纠正不足的办法。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盘点办理情况,根据群众需求,视各办(线)办理的难度系数、受理情况、服务态度进行综合点评,评选最佳受理案例。
5、回访监督制。党员服务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询访活动,主动征求党员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定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服务中心行风建设监督员,征求意见建议,改进工作。
6、考核奖惩制。党员服务中心每年开展一次党员满意度抽样调查、评议活动,掌握党员对中心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接受党员监督。把党员服务工作纳入作风建设考评内容,定期进行考核,加大奖惩力度,并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
7、责任追究制。机关干部在执行党员服务工作过程中,如有瞒报、错报、漏报、推诿不办、未按规定办理、处事不公等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8、基金关爱制。成立稽东镇党员关爱基金,采取“上级拨一点、财政出一点、党员助一点”的方式筹措资金,用于对镇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关爱帮扶和广大党员创业创新的帮助扶持。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建立稽东镇党员服务中心领导小组,李国兴同志任组长,朱力望、李兴成等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杨钦同志任主任。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各配备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建设党员服务中心是一项服务党员、惠及群众的务实之举,对新形势下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激发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提升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水平,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从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
2、明确目标,规范建设。党员服务中心要本着方便党员、方便群众、利于管理、发挥作用的原则,发挥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能。党员服务中心设“一室、一栏、一窗口”,即党员综合活动室、党务公开栏、服务中心窗口。党员综合活动室设在镇政府新三楼大会议室,作为党员各项培训、教育、活动的场所;党务公开栏设在镇政府一楼,作为党务工作的信息平台;服务中心窗口设在镇政府二楼,作为接待党员群众的窗口或服务台。具体做到“七个有”,即有牌子、有场所、有制度、有专人、有队伍、有设施、有资料。印发“服务联系卡”,详细注明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咨询反映问题。
3、高效服务,创造特色。建立党员服务中心不是最终目的,关键在于党员服务中心建成以后,能正常运转,为广大党员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使党员服务中心真正发挥作用。党员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等活动,吸引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以提高党员服务中心的综合利用率。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党员服务中心工作,宣传各类先进典型,鼓励、引导更多的党员群众支持、参与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从而保持党员服务中心的运转活力。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的特点,切实加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积极开展与党员、群众就业创业、生活维权等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服务,切实为党员、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使党员服务中心成为先进性教育的基地,成为镇党工委服务党员群众的窗口。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主题词:组织 中心 建设 意见
|
发: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
|
抄送:县委组织部 |
|
稽东镇党政办公室 校对:黄杨钦 2008年10月7日印发 |
- 上一篇: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 下一篇:关于镇级领导参加信访接待活动安排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