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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监察大队:
为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浙江省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绍兴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及《绍兴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业创新、走在前列”这个中心,自觉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行政行为中,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逐步建立起合法、合理、公平、公正、高效、责任原则的管理制度,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安监执法形象。 二、组织领导 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姚琪任组长,副局长凌苗祥、纪检组长张红耀任副组长,宋素兰、马宇航、吴文荣、王乙丹、王伟钢为组员,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行政许可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为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公开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许可环节,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切实转变行政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职能逐步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行政执法 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实行权力制约机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由事故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之后,交由局案件审议委员会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后,提请局党组讨论决定。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在调查人员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之后,交由局案件审议委员会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后,提请局党组讨论决定。 扎实推进2008“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内容、处罚依据、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以及被处罚单位、法人的权利、义务等公示于众,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执法文书符合规定,按照档案装订标准进行管理,并实行案卷评查制度。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立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规范性文件,不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自发布之日起至五日内报上一级安监部门备案。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 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时两人以上,执法人员持证、亮证执法。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无不作为或越权作为等情形发生。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每月统计执法情况。 (三)监督管理 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送上级安监部门备案。 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切实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裁决,自觉纠正违法、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 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的处置方式方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力;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队伍建设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法制学习计划,健全学习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强化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基本知识的培训,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以及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知识的考试、考核,对新上岗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经考试、获取执法资格后才准予上岗执法。每半年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考核。 严格落实学习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功底;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构建最佳工作阵容,努力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团队。 继续抓好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勤政廉政教育,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和纠正全局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 四、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提高依法行政认识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装备配置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全面落实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当好“企业的监护人”,真正把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变为自觉行动,并长期坚持下去。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寓于服务工作之中,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技术指导、教育培训、信息先导等方面的服务,热情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思想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行动上逐渐将行政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强化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因此,要重视监督制度主要的建立,重视监督渠道的拓宽,重视新闻媒体的参与,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对于涉及群众监督的制度,一定要落实好、运用好、实施好。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搞好依法行政,要求高、难度大,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按照局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和各科(室)、大队年度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内容,以职责分工、权责一致为原则,使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绍兴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办法》,把安全监管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绍兴县安监局2008年行政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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