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平建管委【2008】22号
关于建立绍兴县平水副城建管委(平水镇)
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的通知
各局办中心、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绍县政办发〔2008〕126号),经研究,决定建立绍兴县平水副城建管委(平水镇)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中心)和绍兴县平水副城建管委(平水镇)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机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绍兴县平水副城建管委(平水镇)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中心)
组 长:高新华 冯华林
副组长:杨 健 滕建平 何鸣雷 王海明 来建祥
成 员:李 阳 胡国祥 杨志荣 茹佰祥 娄卫良
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中心,中心设在城建局(规划建设局)内,由王海明任招投标中心主任, 茹佰祥、娄卫良、杨志荣、尉国兴、杨志良、蒋晓坎为成员。
二、绍兴县平水副城建管委(平水镇)限额以下项目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滕建平 何鸣雷
副组长:胡春锋 来建祥
成 员:胡国祥 徐小玲 徐水相 韩琴刚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抄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孙云耀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