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会 议 制 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及时部署本委工作,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建立以下会议制度。
一、党工委会议
1、议题范围:⑴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贯彻执行意见;⑵研究决定平水副城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⑶研究决定事关平水、王坛、稽东三镇的重大事项;⑷研究决定平水副城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党工委管理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任免、监督、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推荐等方面工作(平水、王坛、稽东三镇范围内副镇级领导干部的任免和建管委“一办三局”副职的任免以及涉及王坛、稽东二镇副镇级以下干部的合理调配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建管委“一办三局”下设机构中层和平水镇副镇级以下干部的调配授权建管委主任会议研究决定);⑹其他需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2、参加对象:全体党工委委员,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指定平水、王坛、稽东三镇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党工委会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相结合的原则,会议由党工委书记或党工委书记委托常务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二个月召开一次,遇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党工委会议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作出的决定一般应编发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后签发。
二、主任会议:
1、议题范围::⑴根据党工委会议精神,研究制订实施意见,作出工作部署;⑵研究制订建管委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⑶研究加快产业集聚和副城建设的有关政策意见;⑷研究决定委机关“一办三局”下设机构中层及平水镇副镇级以下干部的调动和任免;⑸研究决定建管委内部岗位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分配及奖惩;⑹审核和平衡年度及阶段性资金计划,确定资金的投向和投量;⑺讨论决定土地征用、出让及拆迁安置中的有关政策性问题;⑻协调涉及平水、王坛、稽东三镇的有关工作;⑼其他需要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2、参加对象:建管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指定平水、王坛、稽东三镇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主任会议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召开相结合的原则,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二次,遇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4、主任会议内容应由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会议作出的决定视情整理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后签发。
三、主任扩大会议
1、议题范围:⑴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⑵研究平水副城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划目标及工作思路、措施;⑶制订有关重大政策、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意见;⑷总结部署建管委中心工作,检查落实建管委阶段性工作;⑸汇报交流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安排;⑹通报建管委内外重大活动情况。
2、参加对象:建管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一办三局”正副局长(主任),必要时可指定平水镇党政人大班子有关领导参加。
3、主任扩大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一般每月一次,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四、委镇领导联席会议
1、主要内容:通报交流上月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责任人。
2、参加对象:建管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一办三局”主要负责人,平水镇党政人大班子全体成员。
3、委镇领导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月末或月初召开,会议由建管委主任主持,建管委副主任、平水镇镇长布置下阶段重点工作。
五、委镇组织人事协调小组会议
1、主要内容:研究决定建管委与平水镇中层及以下干部的调配和任免,同时根据需要,对平水镇村级组织的干部提出任免意见。
2、参加对象:委镇组织人事协调小组全体成员。
3、委镇组织人事协调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协调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形成的决定一般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保管。
六、委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主要内容:⑴研究决定建管委、平水镇年度财政支出计划及平水副城建设中的重大财经问题;⑵研究决定建管委和平水镇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奖惩及兑现;⑶研究决定建管委、平水镇200万元以上的重大财政专项支出。
2、参加对象:委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3、委镇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形成的决定一般应编发会议纪要。
七、委镇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会议
1、主要内容:研究决定年度征地拆迁计划,部署阶段性征地拆迁工作,协调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碰到的重大问题。
2、参加对象:委镇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可指定涉及村(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
3、委镇征地拆迁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委镇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形成的决定视情编发会议纪要。
八、建管委全体机关干部会议
1、主要内容:⑴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⑵总结布置建管委中心工作,检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奋斗目标;⑶通报建管委内外重大活动情况等。
2、参加对象: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3、全体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原则上每月一至二次,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主持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无特殊情况均应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