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绍兴县教育局工委文件
绍县教工委[2008]9号
关于表彰二00七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行风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属学校(单位)、镇(街)教管办、初中、小学、区域性成教中心、中心幼儿园、轻纺城高级中学:
二00七年,绍兴县教育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家长满意工程,建章立制求规范, 监督惩处严纪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着力提升教育行风形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绍兴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工作考核试行办法》精神,经考核,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先进集体(8个)
鉴湖中学 财经学校
富盛镇中学 杨汛桥镇中学
湖塘镇中心小学 孙端镇中心小学
柯岩中心小学 福全容山小学
二、先进个人(12个)
樊宏标 柯桥中学 陈月潮 鲁迅中学
濮朝阳 稽东镇教管办 柳海芳 柯岩中学
叶丽萍 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张长松 秋瑾中学
朱正祥 实验小学 俞建红 柯桥小学
孟彩风 陶堰镇中心小学 金妙红 平水镇中心小学
单彩云 六一幼儿园 俞雅文 钱清镇幼儿园
望上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工作再立新功。
中共绍兴县教育局工委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党风行风 先进 表彰 决定
报:市教育局,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孙云耀、张荣社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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