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绍兴县经济贸易局

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科学技术局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绍兴县建设局

文件

绍兴县建筑业管理局

绍兴县交通局

绍兴县农业局

绍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绍兴县总工会

共青团绍兴县委

柯桥供电分局

绍县经〔2008〕81号

 

 关于开展全县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08]1223号,以下简称《通知》),今年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定于6月15日至21日举办,活动主题是“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现结合实际,将我县开展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两年,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需要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打好节能减排的攻坚战。2008年是我县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了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节能宣传力度,节能宣传周期间,要结合当前形势,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减排的指示精神和采取的重大举措。节能宣传周要以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的宣传贯彻为主线,以绿色奥运、节能灯推广、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等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活动、论坛、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宣传节能典型经验和先进实用技术,表彰在节能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查处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二、县经贸局将会同联合发改、教育、科技、环保、建设、交通、农业、国资、文广、机关事务管理、工会、共青团、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搞好全县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制定和实施有较强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把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与协调,周密安排,把节能宣传活动深入到企业、社区、商场、学校和农村,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要结合实际,通过节能减排家庭社区活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突出节能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教育部门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五个一”主题活动,大力推广“家庭节能八法”等社会实践活动,营造节能校园文化。科技部门要利用奥运年开展科技节能示范,启动一批节能重点项目,通过举办节能科技展示等把最新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环保部门要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建设局、建管局要积极宣传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交通部门要大力宣传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节能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推广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倡导节约型的交通消费模式。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沼气综合利用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的宣传,同时在农村大力推广节能型产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国有企业在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目标中起到模范作用。文广部门要把《节约能源法》的宣传贯彻作为重点,组织重点和系列的宣传报道。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在县级机关部门内开展创建“节约型政府机构”活动,组织“节能评比”活动。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和“节能减排——青年岗位能手在行动”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各级工会要继续组织职工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建立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引导职工立足岗位,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电力部门要积极开展各项节约用电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节约用电,要推行大用户优化用电服务,开展“迎奥运、保供电”活动,确保奥运期间电力供应。

四、从今年6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在商品零售场所实行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贯彻国务院通知要求,在宣传周期间大张旗鼓地宣传限制塑料购物袋对我国节能环保事业的重要性,宣传国家的政策措施,引导消费者树立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意识。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落实人员,认真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并及时组织实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于6月30日前将简要总结材料和2008年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报送县经贸局(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好各项节能宣传活动,并将辖区内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数据汇总后一并报送县经贸局(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徐国土、陈炜

    联系电话:84786090、84126028    传真:84126028

    Email: HYPERLINK "mailtchenwei9905@163.com" chenwei9905@163.com

    附件:2008年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绍兴县经济贸易局                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科学技术局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绍兴县建设局

绍兴县建筑业管理局              绍兴县交通局

绍兴县农业局                    绍兴县国有资产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绍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绍兴县总工会                    共青团绍兴县委

柯桥供电分局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能源   节能宣传    意见    通知

抄送:县府办,孟柏干副县长,各重点用能企业

绍兴县经济贸易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1日印发

附件:

2008年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08年  月  日

序号

内  容

单位

数  量

1

悬挂标语(横幅)

2

张贴宣传画

3

出黑板报

4

举办知识竞赛

5

参观图片展览

人次

6

培训职工

7

举办演讲比赛

8

举办文艺宣传

9

领导电视讲话

10

开展节能咨询

11

发放宣传资料

12

发放宣传品

其他活动

   此表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县经贸局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8260.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