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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事局关于公布何鑫炯等2位同志
具有中专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县教育局: 接市人事局绍市人职[2007]105号文件通知,经绍兴市中专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下列2位同志具有中专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 绍兴县职教中心:何鑫炯、徐萍 以上同志获得任职资格的时间从二00七年十月算起。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资格公布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