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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编办〔2008〕1号
绍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议《关于理顺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建议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6]8号)的有关精神,现将《关于理顺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建议方案》(送审稿)提请县政府审议。 特此请示。 附件:《关于理顺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建议方案》(送审稿)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编制 建议方案 请示
《关于理顺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建议方案》
(送审稿)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6]8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及机构编制等有关问题建议如下: 一、考虑到我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为县卫生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2人,现根据上级要求,建议县红十字会由县卫生局代管改为由县政府领导联系,列县群团机关管理,机构规格可相似于正科级,但须报经市编委审批。其它工作关系参照县级群团组织办理。 二、县红十字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适量的人员编制,确保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县红十字会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可由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成建制划入),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但须报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三、领导职数:会长由县领导兼任,设专职副会长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