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关于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十项规定
各县属学校,镇(街)教育总支、镇(街)中学、中心校、轻纺城高中、鲁迅外国语学校及成人文化培训中心:
近年来,县教育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先后出台了许多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各校在实践中也创造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部分学校还没有真正把学生减负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了全面落实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县教育局就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出以下十项规定: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正确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从今年起县教育局取消高中的高考升学指标考核,取消高考奖励政策,建立科学全面的高中教育质量评估机制。各高中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办法必须作相应调整。要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按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教研室对高中段学校高考质量分析不得排名,不得对外公布。各校不得向社会和家长宣传高考升学率。
二、取消重高直升政策,各镇(街)和学校不得按重高升学数量和中考成绩对教师实行奖励。重申初中不得留级或留复。
三、高中段学校除周六外的节假日一律不得集体留校补课复习或集中自修。小学、初中不得在节假日借办兴趣班的名义给中小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寒暑假期间学校夏令营、冬令营严格实行报批制,凡中小学组织学生夏令营、冬令营必须在开营2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交申办报告。节(假)日、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应由学生自主支配。高中周六集中补课复习,也应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四、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制订的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小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高中生不超过8小时。小学、初中通学生不得回校自修,住校生夜自修不得上课补课,夜自修期间不得举行任何考试。初中、小学一律不安排早自修。
五、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原则上小学低年级不留家庭作业,小学高年级家庭作业量控制在45分钟左右,初中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左右,高中家庭作业量控制在2小时左右。小学、初中试行每月一天无书面作业日。各校要加强对学生作业量的监控,建立学生作业量档案。严格控制教辅资料,严禁教师私自向学生推销复习用书和其它考试资料。教研室和学校不得自行编写复习资料向学生推销订购。
六、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除正常的期中、期末考试和初中高中毕业班模拟考外,学校不得组织月考、季考,学科单元考试一律作单元练习。小学各年级不搞任何形式的统考、统测、统练。初中不得以镇(街)为单位组织统考,更不得组织跨镇跨校联考。小学考试不得采用百分制,实行等级制,并辅之以激励性评语。
七、严禁按学生考试分数排队公布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隐私不得在家长会和其它集体场合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可通过个人自愿查询告知本人。改变家长会方式,家长会不得放在期中期末考后进行。
八、严格控制各类学科竞赛。除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学科竞赛外,县教研室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科竞赛。学科竞赛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均不作为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时的优惠条件。
九、严肃执行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各门学科,切实保证学生文娱体育活动时间。丰富校园文体生活,要求各校每学期安排一次健康欢快的体育运动会,每学期组织一次文化艺术节或科普创新节。利用课外活动和夜自修时间各班每周必须开展一次以上的文体活动。
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各县属学校和镇(街)中学、中心小学在校内或校外创建一个学生社会劳动实践基地,每学期安排不少于一周的时间让学生参加社会劳动实践,体验生活。县教育局对各校社会劳动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列入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经费奖励。
以上十项规定,望各校迅速传达到全体师生,并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县教育局每学期就学校减负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凡发现师生举报,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县教育局将严肃处理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
绍兴县教育局
2004年5月8日
主题词:学生 减负 规定
|
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徐纪平、冯建荣、徐林土、李杏芬、张建林等领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