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普[2004]4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减负工作的几项规定
各初中学校:
近年来,学校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办学行为日趋规范,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全县涌现了一大批素质教育特色学校,为我县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实际情况看,素质教育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部分初中学校学生课业负担仍然很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为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的减负工作,规范初中学校办学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从今年起县教育局取消对初中学校重高升学指标的考核。各校不得对教师下达重高升学指标。
二、除县教研室组织的考试外,严禁其它任何形式的区域性统考。严禁按考试分数给学校、学生排队公布名次。
三、严禁双休日、夜自修时间集体补课、上课。
四、各校从本学期起由教务处牵头建立学生作业量监控机制,并将有关制度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定期对教师开展作业量检查,遏制超负荷作业现象。初一、初二学生家庭作业原则上控制在每天1.5小时内,初三学生家庭作业原则上控制在每天2小时内。
五、节假日期间学校体育场馆、图书馆、计算机房等要面向学生开放,为青少年学生娱乐和学习提供方便。
六、从本学期开始对初中学校体育、艺术、劳技和综合实践课教学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对体育、艺术及劳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初中毕升学考试中给予优惠加分。从明年起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增加计算机合格考试内容。
七、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认真做好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的心理个别辅导,每学期要对初中学生进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各校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建设,并配好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八、严格控制学科竞赛,建立学科竞赛报批制。县教研室组织学科竞赛事前必须报县教育局领导审批,各校组织学科竞赛汇报县教育局普教科审批。
九、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下午学生放学时间不得迟于5时。
十、县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地对学生减负情况进行督查,并设立学生减负举报电话:4126627;4135937。
凡学生或家长投诉,经查处,情况属实,将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绍兴县教育局
主题词:初中 减负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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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 徐林土副书记、王义副县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