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王坛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家宴申报工作的意见
各村(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近几年,我县农村因举办家庭宴席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农村家庭宴席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亟待加强规范和管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效防止农村群众性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和相关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社会稳定,现就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宴申报管理制度。由镇政府对农村家宴进行管理,镇医疗卫生单位对农村家宴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指导。凡村民需办5桌以上家宴的,须向所在村(居)委会申报,由乡村(社区)医生现场指导;举办10桌以上家宴或就餐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所在村(居)委会应督促户主提前48小时向社区服务中心(镇人民医院防保科)申报,由卫生防疫医生到场指导,对场地、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
二、加强农村流动厨师卫生管理。凡从事操办农村家宴的流动厨师,必须到镇防保站登记,按食品从业人员要求进行管理,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依法查办。
三、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责任人要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电话:85788009、87587422),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对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隐报、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坛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