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8〕85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通知
各村、企业:
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打造“平安福全”,维护社会稳定,决定从现在开始至明年春节前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清欠维权工作的责任感
认真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确保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我镇“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主题的重要内容。当前我镇在职工工资“清欠”维权工作中面临着许多新情况,特别是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国内宏观调控、行业周期性波动和一些企业粗放经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我镇个别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容易产生“欠薪”现象,引发不安定因素,而《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施行,使我镇处理劳动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元旦春节将至,欠薪苗头已经出现,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重维权、促和谐、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和“全面摸排、集中清理、限期支付”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职人员,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分阶段推进“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
此次“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我镇的“清欠”维权工作走在全县前列。
此次“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从2008年11月中旬开始,至2009年春节前结束,分为自查自纠、检查督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㈠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1月中旬—12月中旬,各村、企业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用人单位整改。
㈡摸排督查阶段:2008年12月中旬—2009年1月中旬,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大排查,大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及早研究制定年底“清欠”维权工作计划,及时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等行为。镇政府将组织劳动保障、建设、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查。
㈢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月中旬—春节前。各单位对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按要求将书面材料报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三、落实举措,确保“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取得实效
㈠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镇“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各村、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抓好所辖企业的“清欠”维权工作。
㈡加强宣传。各村、企业要结合这次“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镇广电站要多层面、多角度配合宣传此次“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并及时报道工作情况和典型事例,对恶性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㈢突出重点。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内服装、电脑绣花、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指导检查,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当前面临生产经营困境企业的检查,并实施跟踪督查;要严防企业经营者突然失踪隐匿。
㈣畅通信息。在摸排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书面向镇政府报告:
⒈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累计超过三个月(90天)的或拖欠职工工资额大于本企业自有资产50%以上的;
⒉企业停产歇业、职工工资未付的;企业经营者失踪、企业突然关停、职工工资未付的。
四、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清欠”维权长效管理机制
各村、企业要以此次大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按月、足额、货币化支付工资的规定。要进一步落实欠薪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兑现,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工资拖欠现象发生。各村特别要加强对村内租赁企业的督查,出现欠薪案件,应及时解决,做到防患未然,有备无患。
附件:福全镇企业经营情况及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调查表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劳动 维权 行动 通知
抄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3日印发
校对:朱惠刚 共印9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