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加强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纸采购的管理,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县招投标中心对县本级机关办公用纸进行了公开招标,确定绍兴市祥和纸业印务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见附件1)为2009年度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纸的协议供应商。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
绍兴县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办公用纸(复印纸、双胶纸、书写纸),均应在中标品牌范围内进行协议采购。
各镇(街道)、开发区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全县政府直属投资公司的办公用纸采购参照执行。
二、协议供货的主要内容
1、本次协议供货的有效期自从发文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本次协议供货供应商及办公用纸品种、品牌、价格等有关内容(见附件2),或查看绍兴县招投标网政府采购频道(www.sxxztb.gov.cn/zfcg.htm)。
3、为促进竞争,各采购单位可根据纸张品种、品牌、价格、质量和服务状况在本次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自主选择。
4、本次公布的办公用纸协议采购价格为供货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与协议供货商进行价格商谈,以获取更加优惠的价格。在纸张协议供货有效期内,如中标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波动较大时,县招投标中心将予以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在绍兴县招投标网政府采购频道(www.sxxztb.gov.cn/zfcg.htm)上公布,不再另行发文。
5、协议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和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为采购单位提供合格的办公用纸,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对协议供应商所提供的办公用纸与本通知不符的,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或退货,并向县招标办进行投诉,县招标办将及时予以查处,投诉电话0575—84138502。
6、中标人在履约期间如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取消其协议供货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禁止其2年内进入绍兴县政府采购市场:
(1)因未提供送货、送货延迟、裁切服务等问题被有效投诉(经县招标办确认)的,每次扣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有效投诉累计达3次的;
(2)因纸张质量问题被有效投诉(经县招标办确认)的,每次扣2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有效投诉累计达2次的;
(3)供货中故意有“短斤缺两”现象经查实的。
7、各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名单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采购情况,并在次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12月份在当月20日前)将定点供应月报表(见附件3)送县招投标中心招标采购受理处。对未按时提交月报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下一轮协议采购的投标资格。
三、协议供货操作流程
1、采购询价
采购单位根据所需品种、规格、数量向协议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由协议供应商按约定填制绍兴县政府采购办公用纸供货验收清单(见附件4),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必须在接到业主要求后3个工作日把货物送到,否则按违约处理。除城区(含四个街道)外的采购人单次要求供货应在3箱(令)及以上,以降低供应商送货成本,否则供应商有权不送货。
2、供货验收确认
协议供货商按约定,将所供货物送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应根据其技术规格要求、数量和质量标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绍兴县政府采购办公用纸供货验收清单上签署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每月或每季报县招投标中心盖章确认。
3、结算付款
协议供货采购资金由采购单位负责直接支付,供货商凭绍兴县政府采购办公用纸供货验收清单、采购单位负责人已批准付款的统一发票等资料直接向采购单位收取货款。采购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拖欠。结算时,供货商应提供合法发票。结算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
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希望各采购单位积极配合,加强对纸张协议采购的验收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好办公用纸的协议供货制度。对协议供货的有关情况请随时查看“绍兴县招投标网”政府采购频道,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县招投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5-84130730。
附件1:绍兴市祥和纸业印务有限公司等10家供应商情况
附件2:协议供应商及办公用纸品种、品牌、价格汇总表
附件3:2009年度定点供应月报表
附件4:绍兴县政府采购办公用纸供货验收清单(样)
绍兴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绍 兴 县 财 政 局
200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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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制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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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招投标市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冯建荣县长、 陈吉安常务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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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县财政局 校对:庞友庆 2008年12月29日印发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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