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性、危害性极大的灾害,为妥善处理火灾事故,根据《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漓渚镇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请各村和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工作,以达到最安全、最快速、最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之目的。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林业 森林防火 预案 通知
漓渚镇党政办公室 2005年11月1日印
漓渚镇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为了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镇林业的基本特点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订本预案。
一、 分级负责范围
凡发生森林火灾,都按行政区域管辖,由所在村直接处理。重大森林火灾,由镇政府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全权处理。属于下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协助进行处理。
1、明火1小时,火势未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2、村与村之间的毗连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3、需要镇政府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二、处理程序:
(一)报警内容:
1、起火地点(村、土名)的原因;
2、起火时间和延烧时间;
3、林地植被情况;
4、现场扑火力量和指挥人员。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警后的处理程序:
立即组织研究,分析情况,提出处理方案并报镇政府领导,对重大森林火灾,同时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三)对需要镇协助处理的森林火灾,作如下处理:
1、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有一位主要领导到防火办上岗,并根据报警内容分析火灾发展趋势,确定扑救战略。
2、调请派出所、民兵、预备役力量赶赴现场扑救和技术指导。
3、在形成树冠火难以直接扑救时,提醒所在村实施开辟隔离带为主的战略,防止扑火人员伤亡。
4、必要时由镇分管领导、镇森林防火指挥所领导组织临时指挥小组,赴现场指挥扑救。
三、预案内容:
1、战略战术。应本着既安全实施有效的扑救,又在避开免人员伤亡的原则,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林火初期,尚处低能量时,采取及时报警、人海战术的方针,实施直接扑救,打早、打小、打了。
(2)林火已形成高能量时,采用牺牲局部,保存整体的方针,实行局部分隔,防止蔓延,以间接扑救为主。
2、组织指挥。重大森林火灾设立以下两个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镇有关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实施现场指挥。
(2)镇设联络中心。联络中心设在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指定一名领导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系,及时向上级汇报扑救进展情况,是否需要支援,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
3、扑火力量:
(1)实行镇村义务扑火队和群众性扑火相结合的原则,按行政村地域落实扑火粉员,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由有一名领导在岗,负责处理森林火灾事故的各项工作。
(2)遇重大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时性时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要求调请公安、消防、人武部、驻军和预备役民兵作为扑火骨干,以提高效果。
(3)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留下一定数量的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4)在冬至、春节、元宵、清明节以及连续三天以上高火险天气,镇政府应落实一辆汽车,供突发性森林火灾时使用。
4、扑火工具。镇村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锯、斧、刀、锄等扑火工具。
5、查处林火案件:
(1)起火单位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
(2)镇有关部门、派出所、村委要及时组织力量,奔赴现场。要查明起火原因、损失情况和肇事者,作出处理并及时上报。
四、本预案请各村、镇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