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全面开展漓渚镇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五”实施方案》精神和绍兴县精防办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漓渚镇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以为民、务实的作风,全面推进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
二、工作目标
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要求精神病人检出率在千分之六以上,病人监护率达90%,病人显好率达到60%,社会参与率达到50%,肇事率下降到0.5%以下。
三、调查对象
为提高精神病症就医率,降低精神病症复发率,减轻精神疾病的负担,促进全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开展对本镇的住户及人口进行调查。主要调查疾病:1、各类功能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分裂性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及感应性精神病、周期性精神病、反应性精神病。2、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3、中度及中度以上的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4、对社会、家庭、自身有不良影响的各种人格障碍如:性变态、冲动控制障碍。5、慢性脑器质性疾病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6、其他精神活性物质与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9、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10、其他精神障碍。
四、工作步骤
1、5月上旬,成立组织,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5月中旬,召开动员会,对参加调查人员实行一次系统培训。
2、由镇副镇长牵头,镇人民医院负责,精防医生具体指导下,村工作班子实行走家串户、线索摸排,预计5月底完成,填写好线索调查登记表
3、对摸排出人员,联系上级“精防办”专科、专业人员进行入户确诊,填写好表卡,预计6月份完成。
4、在调查摸排过程中,发现有危害家庭、社会、自身行为的,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对家境贫寒的精神病人给予救济。
5、认真检查资料,及时补齐缺漏,对确诊的精神病人提供免费治疗、康复、服务,预计7月中旬完成。
6、制定解锁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如住院、家庭病床等,对发现的关锁病人解除关锁。
7、建立监护网络,分级管理。对资料加以整理统计,并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根据调查结果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8、向公众、精神病人及其家属宣传有关精神卫生知识,如:有线电视,村(居)黑板报及走家串户精神知识宣传。
五、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成立组织。
开展精神病防治与康复工作,对于保护病人身体健康,减轻病人家庭负担,保障社会安宁,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全镇上下,要提高认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镇成立了精防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徐慧娟任组长,镇人民医院院长张国华、镇残联理事长林强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事办、派出所、劳保所、妇联、镇人民医院精防医生等组成。各村要成立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文书、妇女主任、村服务站医生、其他两委成员等组成。
2、工作到位,经费保证。
精防工作的第一阶段为线索摸排,要求各村组织人员,实行走家串户。同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防止正面冲突,又要提高工作的有效性,使线索摸排率达到千分之八以上。镇政府将提供经费保障,尽量达到总人口每年每人0.50元投入。村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工作人员的线索摸排。
3、加强宣传、普及知识。
镇将通过有线广播、电视、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群众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复知识宣传,村要张贴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加以宣传。让群众认识精神疾病的本质和发生发展的规律,掌握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的措施,从而减少我镇精神疾病的发病率、降低患病率和致残率,消除群众对精神病人的偏见和歧视,为精神病人的康复和重返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