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加强春节期间非法庙宇治理和宗教管理的通知
各村: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非法庙宇治理和宗教事务管理,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制止和取缔封建迷信及非法宗教活动,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经济文化发展而努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各村要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加强安全,实行责任管理,使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把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人,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二、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加强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服务入手,依法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活动行为,使之爱国爱教、懂法守法,主动接受党的领导,积极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努力把宗教方面的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发生,遏制传教群众群体上访事件。
三、一切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进行,不得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心健康。
四、对个别神汉巫婆要加强崇高科学,文明向上的教育,屡教不改的严肃处理,对因迷信活动而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落实管理责任制,各村对清理的小庙小庵落实管理责任,其房屋钥匙由村委主任统一保管,严防春节期间“回潮”现象,一旦发现其后果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元月六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