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9〕5号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9年福全镇外口专管员管理考核意见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2007]120号《关于加强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升我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原则
本考核意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坚持考核流动人口办证率、人户一致率、基础台帐、工作纪律、制度遵守等实绩为原则。
二、专管员报酬构成及补贴办法
⒈基本月工资1000元(不会操作电脑基本工资暂发900元,年办证低于1000本的基本工资为900元,女性专管员基本工资为900元)。
⒉月考核奖
⑴每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及县流动办对专管员实行考核,按奖惩细则兑现奖金。
⑵按绍县流动办[2008]6号文件精神,落实单项奖惩政策。对获得县奖励的专管员,镇流动办另配套50%奖励,对提供线索和抓获治安拘留案件的专管员年底也将视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⒊办证补助
⑴以每月办理80本有效暂住证为基数,基数内每办理一本有效暂住证补助3元,全年办证960—1500之间的办证数每本补助为6元,1500以上的部分每本补助为10元(容山警务室外管人员办证基数打9折)。
⑵每登记一名未成年人补助3元。
⑶办证窗口每输入办理一本有效证奖励0.5元(以县流动办数字为证)。
⒋县流动办每月对相应专管员考核后,考核实绩在全县前五位的,镇流动办视情对警务室外口专管人员分别奖励,奖金最高为500元,如考核低于规定标准,将按镇考核规定对责任人扣奖。
⒌镇流动办每月考核实行排位和提醒劝告辞退制度。末三位的,首次提醒,第二次劝告,连续三个月末三位的辞退。
⒍年度考核:由流动办会同责任区民警按专管员的出勤率、外口工作业绩、遵纪守法、作风形象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后按每人成绩发放年度奖金,奖金考核基数不少于2000元;按所属责任区外口工作业绩对责任区民警进行考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奖金数额根据镇全年外口工作业绩在全县的位置设定。
⒎办证补助及年度考核等奖金在年底发放。专管员中途离队或因违法乱纪、工作不称职被辞退的,不再享受所有办证补助及年度考核奖。
⒏专管员违反办证规定或办证信息经常错误,屡教不改的,将视情扣减办证补助。
三、工作职责
⒈按上级要求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发证、查验管控工作。
⑴专管员台帐日记要写的详细,如“上午到什么村、厂、户,做了什么事情,存在或碰到什么问题”,均应在工作日记上登记清楚,横表应该人走及时撤走、更换。
⑵直表填写字迹清楚仔细,相关内容准确无误。
⑶及时上交声明书,婚姻情况等相关内容要填写清楚,不能遗漏。
⑷办好暂住证后,专管员认真仔细填写好暂住证背后婚育情况,同时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下发到暂住人员手中。
⑸专管员下企业联系工作,每月不少于3次,每月逢1、11、21日,到办公室朱伟锋处领下企联系单,下次领时上交前一次回执(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
⑹专管员对凡雇用外来人员的厂都必须建立外来人员花名册。
⒉配合好镇政府开展其他中心工作。
⒊配合好民警做好辖区内其他工作。
四、工作纪律
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有关规章制度。
⒉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⒊严守机密,文明办事,不得“吃、拿、卡、要”,不得侵犯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⒋严禁赌博,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在无民警带队下,不得检查美容店,不得收缴“老虎机”。
⒌专管员在镇机关作息时间内必须在辖区从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事请假须向辖区民警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需报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缺勤处理。
⒍每月考核期间,接到检查的通知,不得无故不接受考核,无故不接受考核视同缺勤。在考核中,专管员不得修改外来人口资料,相应情况记入年度考核。
五、办证规定及全年阶段性工作的几点具体要求
⒈办证必须遵守属地管辖原则。即何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由该地管辖的专管员办证。
⒉对于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片区的,实行以下原则:
⑴居住地在本镇的,自5月1日开始工作地专管员才有权办证,即:5月1日前厂内无宿舍的,以村居住地办证。
⑵居住地在镇外的,督促其到居住地办证,十日内仍未办的,由工作地专管员按该厂宿舍地办证。
⒊严禁越权办证。对越权专管员,每查实一本扣20元,奖励给居住地专管员。
⒋人户一致的变更应严肃认真,村、厂无论那方变更人户一致,另一方应看清、查实,不得盲目进行修改或注销。(例:原住厂后搬到村,村专管员查实变更后,厂专管员不要不看居住地有无变更而盲目注销或修改,反之也同样)。
⒌办证必须按其本人的真实有效证件办理,否则以无证处理。
⒍专管员自行为外来人员拍照的,照相费不得高于5元1人且必须为相纸照片。若发现已收费而使用非相纸照片(如电脑打印的打印纸照片等)的,每发现1人扣10元。
⒎对未成年人必须如实登记,凡弄虚作假每查实1人扣10元。
⒏村、厂换证的关系处理问题:
暂住证到期前的一个月可以开始换新证,根据以房管人的要求;为协调村、厂专管员相互撞车的问题,规定如下:
⑴旧证到期前30天到旧证到期前后10天,为驻地专管员换新证时间;到期前10天到到期后10天厂专管员可以办理。
⑵旧证到期10天后村厂专管员均可办证,今后查到谁的问题算谁的责任,即要村查到扣村专管员的分,在厂查到的扣厂专管员的分。
⑶时间以电脑输入为准,办公室保证在“3个工作日”输入完毕。
⑷在福全工作不暂住在福全的外来人员办证、换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⒐每个专管员每星期上交直表原则上为二次,每年3-9月份每次上限50本,其它月份每次上限为30本,直表信息需核审清楚,退表情况办公室将登记。“零星特殊对象的直表特殊对待”。
⒑暂住证的延期必须通过张碧芳或黄金晶办理,专管员不得擅自办理延期。
六、考核领导
考核意见在镇综治工作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镇综治办主任牵头会同外口办、派出所,依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结算,经外口办公室集体讨论研究报镇政府批准实行 。
七、考核细则(附后)
八、该考核办法由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解释。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社会稳定 外口专管员 考核意见
抄送:县外口办、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9年2月14日印发
校对:任顺平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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