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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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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土资党委20095

 

 

2009年度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意见

 

为紧扣县委、县政府“真抓实干,创业创新”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干在实处,创业创优,确保局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全面推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宗旨,努力打造绍兴县“法治国土、服务国土、效能国土、责任国土、廉政国土”五大国土品牌。以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增强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效能意识,营造重实干、求实效、创实绩的工作氛围,以共同的目标凝聚人、以创业创新的精神激励人、以合理的制度规范人、以争先的业绩检验人,进一步推动全局工作的协调开展。

二、考核原则

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继续践行“注重绩效、兼顾公平、捆联动,奖优罚劣”的原则,凭借实在的工作实绩来考核,用客观的群众意见来评价,对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以实现“局党委统一指挥部署,科室组织协调落实,各基层所捆绑考核,上下互动,绩效优先,形成合力,打破平均主义,体现工作业绩,尽可能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真正实现机关内部“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考核”,促进机关各项工作有序、高效、优质运作。

三、考核对象

机关内全体工作人员(临聘人员除外)。

四、考核形式

采用月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形式。月考核采用倒扣法;年终考核采用百分制,按实绩实行量化考核。

五、考核内容

(一)月考核

按月考核每人每月设岗位考核分10分,分值50元,采用倒扣法,因相同原因扣分的,按最高档扣,不重复累计扣分,直到月考核分扣完为止。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1、积极完成局党委确定的当月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的扣责任人15分(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

2、自觉执行机关规章制度,每发生或出现一起违反机关规章制度的事件或现象,扣当事人13分(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考核)。

3、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因个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群众意见、反响较大的,一经查实,取消当月或全年月考核奖(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考核)。

4、日常业务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扣当事人1-2分(由各科室负责考核),科室之间工作出现不协调现象的扣科室主要负责人1-2(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考核)

5、因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被县级(含)以上媒体反面曝光的,每出现一次扣责任人4分(由纪检监察室负责考核)。

6、通知应出席的会议、学习、活动等,无故缺席的扣当事人1-2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

7、凡涉及相关科室的信访事项,因工作不力而发生集体上访,赴省、进京的,分别扣相关职能科室责任人员2分、4分,相关分管领导减半扣分(由监察科负责考核)。

8、局党委有突击性任务,根据需要可设置考核项目,同时增设岗位考核分(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考核)。

各科所(室)负责人要加强对下属干部职工的考核,并负责填写好当月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情况表,于当月28日前将考核结果交局办公室汇总经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局党政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以最终确定每位干部的月考核分,在这基础上按月发放月岗位考核奖。

(二)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的基本分为100分,按考核细则增(减)分,增(减)分每分值年终另定。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科室业务工作、上下捆绑工作、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等四部分,具体如下:

1)科室业务工作(基本分60分):按照职责分工,局党委根据各业务科室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按实考核(各科室考核内容见附件)。涉及职能科室的信访事项,相关职能科室应落实专人,及时报结,未及时办结或息访的,每起扣0.5分,最高限扣5分(由监察科负责考核)。

2)上下捆绑工作(基本分20分):各科室与国土所相关业务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对应挂钩,实行捆绑式考核。

具体计算公式为:          

                 基层所对应业务部分的考核平均得分

某业务科室的捆绑考核得分=                                                 ×20

                                     业务科室对应业务部分的考核基本分

 

3)民主评议部分(基本分10分):年终根据每位干部平时的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结果按实结算,满意度达到80%,得基本分;超80%的,每升5个百分点加2分;满意度低于80%的,每降5个百分点扣2分;满意度低于60%,则扣完该项基本分。

4)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分10分):个人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群众意见、反响较大并经局党委审定后,根据情节轻重,相应扣分,直到基本分扣完为止。

2、当年考评不合格或不称职,不服从组织决定,工作严重失职或重大失误,出现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并经局党委审定的,扣减年终奖或取消全年奖金。

3、年终机关干部评议被评为前10位的,考核分加5分;末3位的考核分扣5分,连续二年进入末3位的,加倍扣分,连续三年进入末3位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局班子成员不占前5位位次。

4、完成上级或局党委突击性任务的,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可加1-2分。

5、在国土资源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显著、成绩突出,被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的(以文件为准),局、县、市、省级分别加1235分。属同类型获奖,只计最高一级的分数。

6、计奖方法。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作为计算奖金的依据。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设置奖金系数,具体参照县2009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六、组织领导

考核结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建立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它局领导参加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实施考核的组织、协调、汇总、奖惩等具体工作。

七、附则

本考核意见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各科室2009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中共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委员会

2009228

 

主题词岗位责任制  考核意见

  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冯建荣县长、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9年2月28印发

拟稿:钱国强                          校对:楼胤


各科室2009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一、办公室

1、完成2007年底前局各类已归档档案的影像扫描工作,完成整理局机关各科室、单位2008年度的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完成的加1分,未完成的每50宗扣0.1分;积极做好局内外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2、做好信息报道工作,信息被市局、省厅简报或刊物采纳刊载的每篇分别加0.2分、0.5分;被《绍兴县报》、《绍兴日报》、《浙江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采纳刊载的每篇分别加0.2分、0.5分、1分、1 分;被县委办、县府办相关政务信息采纳刊载的每篇分别加0.2分。限加3分。

3、保障局有关网络日常运行的加1分,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故障并影响工作的,扣1 分;按时完成“亩产论英雄”的相关数据汇总统计工作的,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协助地籍科做好2009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内业统计工作的加1分;做好国土局门户网站的维护和技术支持工作加1分,未完成的扣1分;做好OA系统、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加3分,未完成的扣3分。

4、驾驶室安全完成车辆保障任务的,加1分。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因交通事故死亡1人扣1分,直接经济损失每起在10万元以上的扣0.5分。

二、资产科

1、确保盘活存量土地3119亩,其中:盘活经营性用地1731亩,盘活工业用地1388亩。每增(减)100亩,加(扣)0.2分。

2、工业用地供地。根据年初公示年度公开出让的工业用地供地计划,到12月底完成计划面积6060亩的80%4848亩。按80%为基数每增(减)1%加(扣)0.2分。

3、经营性用地出让。根据年初公示的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完成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工作,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40亿元,净收益15亿元。公开出让土地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的出让面积,在12月底前按时完成供地任务。土地出让金收入每增(减)1000万元加(扣)0.1分。

4、积极做好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及时依法规范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和补缴土地出让金,每补缴2000万元加0.1分。应处置而未处置的,每宗扣0.2分。

5、积极为业主单位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转让手续超过30宗以上的,每超5宗加0.1分;应转让而未予办理转让手续的每宗扣0.2分。

三、用地科

1、根据年初公示的工业用地协议出让及行政、公益性划拨供地面积575亩的80%460亩。80%为基数,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扣)0.2分。

2做好2009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工作。超额(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每增(减)100亩加(扣)0.1分。及时做好重大单独选址新增建设用地追加指标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每完成100亩加0.2分。

3、积极主动做好存量闲置土地收回盘活供地工作,每完成1宗加0.1分。

四、地籍科

1、进一步加强土地权属日常管理工作。09年度土地登记累计发证6500宗,其中:农村私人建房宅基地1000宗,商品房5000宗,单位发证500宗,每增加(减)200宗加(扣)0.5分。

2、进一步强化地籍规范化建设,土地登记合格率达100%的,加1分。出现差错的,每宗扣0.1分。

3、指导并督促各所做好地籍管理工作,完成局下达任务的95%以上的,每增(减)1%各加(扣)0.4分。

4、做好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调处率达到100%的,加1分。调处不力的每下降1%扣0.1分。

5、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地籍信息化建设,年内完成(未完成)绍兴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和完成30平方公里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各加(扣)2分。

6、做好09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通过(未通过)验收的加(扣)1分。

五、监察科(监察大队)

1、确保全省涉土信访排名不进入前10位,确保不发生非正常进京涉土上访案件。以第10位为基数,每进(退)1位,扣(加)0.5分,限加()5分。

22009年信访总量比2008年同比减少10%即控制在359件以下。每增(减)1件扣(加)0.1分,限加()3分。

32009年信访三访量与上年持平,即控制在108件以下,每增(减)1件扣(加)0.1分(上级认定为无理信访的剔除),限加()3分。

4确保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有效遏止新的违法用地势头,实现零问责。

5、信访报结率95%,每增(减)1%加(扣)0.1分。

6、市长热线回复率98%,每增(减)1%加(扣)0.1分。

7、市长热线2009年总量与上年持平,即控制在686件以下,每升(降)5%件扣(加)0.2分。

8、每组织1次强拆活动,加0.5分,督促复耕(经农业局确认)每起加0.5分。

六、地矿科

1、创建县级绿色矿山1家。每增(减)创1家加(扣)1分。

2、合理调整矿山布局,采矿权数控制在市局下达的53个范围内,每增(减)采矿权数1家扣(加)0.5分。

3、确保矿产出让价款1500万元,增(减)100万元加(扣)0.1分。

4矿山整治复绿100亩;平整利用矿山废弃地350亩;废弃矿山治理率达85%以上。平整利用矿山废弃地每增(减)50亩加(扣)0.1分,废弃矿山治理率每增(减)2%加(扣)0.1分。

5、完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完成135万元每增(减)10万元加(扣)0.2分。

6、加强地质管理,年内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事件。加强预防,不发生地质灾害事件或采取措施在发生前完成人员撤离。若发生人员伤亡等地质灾害事故的,死亡1人扣2分。

七、财务科

1、做到严格遵守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支程序,严控日常支出;坚持财务状况定期报告制,对日常费用报支,出纳人员必须及时在计算机内登记,会计人员同时做好月报工作,按时定期报告;严格票据管理,实行票据登记制度,履行领、缴、核销签名手续,并由专(兼)职开票员负责开票。出现违反财务制度现象的每次扣0.5分,未按时定期报告的每次扣0.2分,未执行票据登记制度出现差错的每次扣0.1分,最高累计扣3分。

2、做好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对经营性、工业公开、协议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按照绍县土资(20089号文件,以项目为单位建立明细帐,与财政局共同督促土地使用者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将应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入库,做到账目清楚,台帐齐全,加3分,每少1个项目扣0.2分,限扣2分。

3、做好矿产资源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对矿产资源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绍县土资(20089号文件,以项目为单位建立明细帐,做到台帐齐全,加2分,每少1个项目扣0.2分,限扣2分。

4、做好土地罚没款的征收管理。按照绍县土资(20089号文件,做好罚没款的登记,做到台账齐全,加2分,每少1个单位扣0.2分,限扣2分。

5、做好历年欠款的催缴工作,收缴历年欠款(剔除县属及机关部门部分的历年欠款)的50%以上(即金额为200万元)。未完成的每少20万元,扣0.2,最高扣2分。超额完成收缴历年欠款任务的,超核定任务数部分,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加0.2分;21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加0.5分;51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加1分;101万元至200万元(含200万元),加2分。

八、统征办

1、完成局下达经营性等新增建设用地征收任务并做好当年供地项目的即征即保工作,任务每未完成1宗(村) 扣0.2分。

2、完成各镇(街)其它各类土地征收任务并做好当年供地项目5308亩的即征即保工作,每完成(未完成) 1宗(村)加()0.1,限加()3分。

3、做好城区内当年达到兑现条件的村级留用地货币化安置工作,每完成1宗加0.5,限加3分。

4、及时做好重大单独选址新增建设用地追加指标项目用地征收及即征即保工作,每完成1宗(村)加0.2,限加()2分。

九、事务所

1、完成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2000亩,每增(减)50亩各加(扣)0.2分。

2、完善绍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上级政府统一部署,完成规划修编。对符合规划局部调整的建设用地项目,争取做好规划局部调整,每调整一块加0.1分,未及时调整的每块扣0.1分。

3、做好具体建设项目农用地预审的主办工作,每50宗加0.1分,未做好的每宗扣0.1分。

4、组织项目资料,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每争取100亩加0.5分。

5、做好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超额(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每100亩加(扣)0.1分;及时做好重大单独选址新增建设用地追加指标工作,每完成100亩加0.2分。

十、土地评估中心

争取完成土地评估业务140宗,评估资产值72亿元。每增(减)10宗,各加(扣)1分。

十一、储备中心

1、完成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工作,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40亿元,净收益15亿元。按照“按时及时、应缴尽缴”的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当年度土地出让金收缴率继续达到100%土地出让金收入每增(减)1000万元加(扣)0.1分。及时催缴土地出让金,按出让合同约定准时足额收缴土地出让金,每减1000万元扣0.1分;催缴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历年欠款,每收缴1000万元加0.2分。

2、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积极为县重点工程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土地抵押融资工作,每抵押融资1亿元加0.2分。

十二、国土窗口

1严格按设定人员分工到岗办公,严格执行局对窗口“统一受理、限时办结”制度,即办件上报件做到随到随办,承诺件做到承诺期内办结率100%。即办件和上报件未随到随办,或承诺件超承诺期办结的,每件扣0.2分。提前办结率85%,每超5个百分点加0.1分,抵押登记每办理50宗加0.2分。

2、完成农村住房解困任务2500户;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1%0.1分,完不成任务的每少1%0.1分。城市规划区外每启动1个农民公寓建设工程加0.5分。

3、被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为“服务优胜窗口”的,每次加0.2分。

以上各科室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最高限加(扣)10分;上下捆绑工作最高限加(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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