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9〕83号
关于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月”活动的
通 知
各镇(街道)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有效制止违法用地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县城乡违法违章建筑依法大整治活动,有效遏止新的违法用地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当前,全县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此时组织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月”活动,既有利于全面推进违法违章建筑大整治活动,有效遏止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行为;又可以盘活节约土地资源,加快推进全县城乡“三新”建设,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通过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一批新的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土地执法,集中查处一批隐漏案件;进一步加快进度,按时执行好一批已作处罚决定但至今未执行的违法用地案件;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快形成一套“职责明确、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国土信访监察工作新机制。
二、时间安排
活动安排在5月份开展,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
三、工作目标
1、查处一批隐漏案件,并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2、执行到位一批已作处罚决定但至今未执行的违法用地案件;
3、组织拆除一批已通报的新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具体任务详见附表。
四、活动内容
1、上报完成一批隐漏案件的查处材料。各所按照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和《浙江省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和管辖的规定》,对前期检查发现的一批隐漏土地违法案件,在前期立案调查的基础上,将案件有关材料及时报监察大队审核。
2、执行到位一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违法用地案件。监察大队要切实加强工作力度,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专人,会同各所共同执行好一批已作出处罚决定但至今未执行的典型违法用地案件,上下协力、共同确保查处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3、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执法巡查。监察大队要继续认真落实好国土巡查制,要求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休息日动态监察,确保每天都要有1部车在路上动态巡查。进一步提高巡查频率,重点对柯桥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镇区及县内主要公路沿线等违法用地多发、易发重点区块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迅速制止、源头防控。同时要编辑并及时发出《全县新违法用地情况每周通报》。各所也要进一步加强巡查,做到随时发现,即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函告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进行制止;并加强后期跟踪检查,及时把违法用地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4、组织一批违法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强拆。各所要充分结合本次全县违法违章建筑依法大整治工作,统筹谋划、精心准备,选择典型、动真碰硬,严肃查处新土地违法行为,并拍录过程、分析案例、警示宣传,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
5、要积极参与各镇街的违法违章建筑依法整治。本着“镇街的需求就是要求”的原则,竭尽所能地配合镇街、开发区完成好调查工作,确保数据正确、真实、详细。一方面,各所要全面服从所在地镇街、开发区的工作领导,积极主动、全面参与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全力保证人员、时间、精力的三集中。另一方面,地籍等相关科室要进一步简便环节、落实专人,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提前服务,及时提供好相关违法建筑的地籍资料、核实好土地权属、面积和性质,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办理、即时答复”,为整治工作提供第一手详尽、法定的土地资料。
五、几点要求
1、要组织领导到位。违法用地案件查处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土形象。各镇(街)国土所,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要协作配合到位。涉土案件成因复杂,处置工作需要上下合力,协作配合。各镇(街)国土所,各科室、单位要服从大局、协同作战。土地监察大队作为负责违法用地案件查处工作的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好面上工作;监察科要加强立案后案件移送衔接等后续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主动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最大支持;各镇(街)国土所作为本区域内的查处案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职责,及时完成相应的案件立案查处和资料上报工作;其他科室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协作、全力参与,共同做好违法用地查处工作。
3、要严格考核到位。活动列入5月份岗位责任制月考核内容。凡因工作不力,完不成活动月工作目标任务的,视情扣减相关责任人员的月考核奖,并实行公示,接受监督。
附件:2009年5月份各镇(街)隐漏案件查处任务表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国土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月△ 通知
|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冯建荣县长、马芳妹副县长 |
|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拟稿:凌培根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