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09年绍兴县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县委[2009]6号),就加快我县纺织创意产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国际性纺织创意中心”目标,依托我县纺织集群优势,加快建设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基地,着力引进面料、服装、家纺等研发设计机构和设计师,着力建设中国纺织企业总部基地、中国纺织科技研发高地和中国纺织时尚文化引领高地,大力提升我县纺织产业与中国轻纺城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重点
1、加快纺织面料创意中心建设。依托绍兴县科创大厦,突出面料材质和花型设计创新,支持浙江现代纺织工业研究院创建国家纺织创新支撑平台,提升面料研发和花型设计能力。加快培育和引进面料设计师和设计工作室,提升纺织面料的时尚性和原创性。
2、加快服装家纺创意中心建设。依托中国轻纺城服装家纺市场和创意大厦,加快引进和集聚国内外知名服装家纺设计师和工作室,加强和国内外服装院校的合作,通过建立研发基地、实践基地等形式,推进服装家纺市场和创意基地的联动发展。
3、加快纺织创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加快建设中国纺织信息中心柯桥分中心为重点,推进纺织面料样品库建设、纺织品分类编码研究、流行趋势发布等工作,加强面料、服装、家纺创意设计人才培养及适用技术的培训。积极引进和培育纺织面料、染化料助剂、纺织装备等检测机构,提升绍兴纺织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知名度。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网站来柯桥设立分支机构,为纺织企业发布信息、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服务。
三、具体政策
根据县委[2009]6号文件,设立2000万元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注册在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基地(包括县科创大厦、县创意大厦、服装家纺市场)创业的企业或个人。
(一)入驻奖励
1、对国内外顶尖纺织面料研发设计师、服装设计大师、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获得者,在创意产业基地注册并实质性运行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贴,并在100万元贷款额度内予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
2、中国“十佳”设计师获得者和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定的设计师,在创意产业基地注册并实质性运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补贴,并在50万元贷款额度内予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
3、纺织服装专业毕业生和专业人才在创意产业基地注册并实质性运行的,在20万元贷款额度内予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
4、设立“零成本创意工作室”,鼓励纺织、服装专业毕业生来创意产业基地创业,给予一年内免费提供一定的办公场所和电脑等设施,并享受政府规定的大学生见习期补贴。
5、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来创意基地设立研发机构并有实绩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6、对引进知名设计师、设计公司成效显著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业绩奖励
1、对创意产业基地内的研发、设计机构与我县纺织企业合作研发并拥有自主品牌的新产品,年纳税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超过3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2、每年举办中国轻纺城“十佳设计师”评选表彰活动,并给予每人3万元的奖励。
3、入驻创意产业基地的研发、设计机构和科技型企业享受县“科技强县”建设政策,并优先给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4、鼓励我县纺织企业与入驻创意产业基地的研发、设计机构签约合作,并每年免费使用由创意基地提供的1—2次新品发布活动场地。
(三)税费扶持
1、对入驻创意产业基地创业的企业(科技孵化企业),其地方财政收入县留成部分第一年和第二年全额分成给所在镇(街道)、开发区,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奖励,用于扶持创意产业发展。
2、对入驻创意产业基地创业的单位和个人自签约之日起二年内免房租。
(四)宣传推介
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创意产业招商、推介和举办流行趋势发布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设中国轻纺城创意产业基地,着力打造“国际性纺织创意中心”,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轻纺城“二次创业”的战略部署。县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县创意产业服务中心要切实落实责任,主动为创意企业服务,牵头抓好纺织创意中心建设的各项任务。
2、加强宣传推介。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创意产业发展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县创意产业服务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通过举办推介会、发布会、对接会、论坛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创意产业的宣传推介,扩大纺织创意产业的影响力。
3、加强服务保障。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机关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创意产业的发展,在用地保障、金融服务、行政审批、人才引进、子女就学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为创意产业的培育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09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