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正文

关于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街道)残联:

国务院残工委秘书处《关于确定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和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候选名单的通知》已将我县列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候选县之一。为加强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根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标准》关于“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的要求和省残联2009年培训计划安排,决定对全县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进行上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培训时间:728-- 30日,时间3天,28日上午

800前报到,报到地点在绍兴县职教中心多媒体1教室。

三、培训地点:绍兴县职教中心(柯桥柯华路958号)。

四、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人员由各镇(街道)残联统一组织,安排好交通工具,由理事长带队于728日上午 8点前集中到职教中心报到。培训期间理事长负责本镇(街道)参加培训人员的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2、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并在720前上交《社区康复协调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本人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因省康复协会培训任务繁重,不能安排更多的机会组织培训,根据要求,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必须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各镇(街道)残联务必通知到每位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请相关人员珍惜培训机会,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请假。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培训和考试,视作自动放弃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资格。参训人员上课期间应认真听课,做好笔记,认真参加考试,考出优良成绩。

希各镇(街道)残联高度重视,及早通知,认真落实,准备好相关材料,组织相关人员准时报到。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09714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柯桥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keqiaoqu/20210603/21710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