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业务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工商消[2009]1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二)工作目标
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得以全面贯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销售者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一是根据“十小”整顿规范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小食杂店、小菜场整规工作;二是农村示范店在提质扩面的基础上,食品配送率显著提高;三是全县食品经营主体全面实行一票通制度,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有效运行。四是进一步巩固和拓展食品交易市场准入和定性检测的覆盖面,建立食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二、整顿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继续集中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深入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促进奶制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集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按照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局以及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健全有效的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机制。三是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主体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奶、肉、米面、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月饼、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以及超市自制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自查自纠和自律工作,认真监督落实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监督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自查和整改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四是要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以“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为重点,突出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
(二)建立健全“八项制度”,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巩固深化我县已经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基础上,根据省局部署,建立健全以下“八项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许可和登记注册行为。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四是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五是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严格食品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六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严格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七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和监管食品广告行为。八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职责。
(三)以小食杂店、小菜场整治为抓手,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正常秩序。各工商所(分局)要以“十小”整治为抓手,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农村市场的整顿力度。一是要加大对农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等经营食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二是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小食杂店、小菜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逐步引导其纳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建立健全食杂店自律经营规范机制,从引导办照、店容店貌、食品配送、台账制度等方面推进自律经营,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业主素质。
(四)进一步提质扩面,强化食品安全示范店品牌建设。认真执行省局制定下发的食品安全示范商店监管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管工作,使食品安全示范店真正成为小商店经营的典范。一是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行星级评定制度,根据不同星级进行分类监管,推进示范店相互良性竞争。二是要继续抓好统一配送工作,扶持培养食品配送经营主体,采取多种形式保证示范店的主体配送率。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示范店的自律机制,发挥示范店协会等自律组织的作用。四是要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作用,在巩固农村示范店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延伸创建校园、社区、景区的示范店,不断扩大食品安全示范店品牌的效应。
(五)全面推行电子监管平台。按分步推进的原则,县局要求2009年各工商所(分局)在每一镇(街)确定1—2家批发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试点企业负责开展索证建档、进货台账信息录入等工作。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将辖区范围内的食品总代理、总经销、一级批发商等食品批发经营单位和辖区范围内的商场、超市、食杂店等食品零售单位纳入到电子监管系统。争取到2010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食杂店等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流通食品信息基本实现实时上网入库,依托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
(六)深化商品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拓展监管覆盖范围。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要督促市场食品经营者做好索证索票、供证供票以及台账工作,建立从批发市场到零售市场食品准入全程监管。进一步加大快速定性检测力度,注重检测项目的拓展和检测精度的提升;加大非农残项目的检测力度,非农残项目的检测比例逐年提高;加大对问题多发食品的检测及查处。全面开展食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运用国家总局和省局信用分类管理软件,分别对辖区市场和经营户进行信用评价、反馈和分类监管,实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了以尉如海局长为组长的县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李东海、章丽琴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企管科、商标科、市场科、经检科、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陶田龙为主任。各工商所(分局)要比照县局模式成立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积极认真负责地抓好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工商所(分局)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县局12315举报指挥中心负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整顿的信息上报和新闻报道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的信息网络和技术手段等工作;经济检查科负责组织、指导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市场科负责组织、指导食品市场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及食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企业注册处负责组织、指导食品安全市场主体准入登记工作;企管科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核查;商标科负责组织、指导查处食品违法广告;法规科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监察室负责食品安全行政监察工作。各工商所(分局)要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岗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
(四)强化督导,狠抓检查落实。县局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工商所(分局)要落实人员,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局消保科方惠芬。
附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 上一篇:关于要求审批柯岩街道道路命名方案的请示
- 下一篇:关于开展食品等商品质量监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