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发展网络经济是当前及今后工商部门的重要任务,也是特殊时期绍兴县加快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根据省市局有关深化网络经济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与安排,结合全县网络经济发展实际,决定从6月下旬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为期2个月的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月活动,以进一步深化网络经济服务工作,优化网络环境、做强网络经济,积极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有效实施。现就开展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月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至7月12日)
局召开科所长会议,动员部署系统开展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月活动,明确活动目的、意义、步骤、方法及内容,明确分工与责任。基层所(分局)根据县局会议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宣传调查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要把宣传工作作为发展网络经济的重要推手,综合运用现有各类媒介,宣传发展网络经济的意义、政策措施、实现途径等,让更多的市场主体成为网络经营者,让更多的网络经营者发展壮大;让更多的企业上网用网,让更多的人网上开店网上创业。县局将在县级报刊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同时在县电视台的局专栏节目中摄制专题进行宣传。此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落实。各基层所也要因地制宜作好相应宣传,全面营造发展网络经济的声势与氛围。
在组织开展宣传的同时,机关相关科室及基层各所(分局)要积极组织力量,按照各自职责及辖区实际,对网络经济的发展状况、工作重点及服务困难作一个全面的调查摸底,做到服务网络经济的底数清,服务的方向明,服务的措施实。基层各所(分局)在7月19日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县局办公室。
三、服务开展阶段(7月21日至8月25日)
重点落实好以下活动:
(一)落实网络经济政策,营建网络经济发展良好氛围。重点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的12条政策举措,进一步助推网络经济发展。依据省局制定的政策措施,市场、企业监管、注册等科室要相互协调,并指导基层各单位根据辖区实际,积极支持有形市场主体应用网络实现转型升级,助推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网上市场拓展空间,鼓励网上开店网上创业,帮助网络营运商加强信用自律,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等。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县党委政府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扶持网络经济发展。
(二)响应启动“浙江工商136助网工程”,全面推进网上创业。“浙江工商136助网工程”是:争取通过几年时间的努力,培育发展10万名网商,提升30家重点网站信用水平,帮助60多万企业上网用网。对此,系统要具体开展“三大”活动:
一是开展“应对危机、网上创业”系列服务活动。利用省局在浙江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上统一开设的“网商学院”,组织干部指导更多的自然人或个私企业在“阿里巴巴”、“淘宝网”等网上创业网上开店。结合县域经济特点,县局将组织1至2期网商培训班,让更多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成为网络经营者。
二是开展引导更多的企业上网用网活动。组织编写发展网络经济宣传资料,下发企业或摆放在工商办事窗口,由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相关网站开展网络经营活动。基层各所(分局)要根据企业特点,组织巡查干部有针对性地引导企业参与网络经济,努力帮助全县企业提升上网用网水平。
三是开展助动重点网站健康发展活动。以“全球纺织网”、“中国轻纺城网上交易市场”2家重点网站为龙头,有针对性地培育网上交易平台。同时,引导经营户网上注册经营。辖区工商所(分局)要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帮助网络营运商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实施网站实名认证,开放工商经济户口数据查询功能,建立服务维权机制和工商联络机制,积极帮助他们解忧排难。通过网络“龙头”企业的先行、示范,带动绍兴县整体网络经济水平的提升。此项工作由市场科牵头相关单位组织推进。
(三)加强行业信用建设,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推进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商户自觉、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模式。组织县域内主要行业网站、综合网站、电子商务网站等参与签订浙江省网站信用联盟自律公约,引导他们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倡导“合作、公平、发展、自律”的精神,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按照“浙江省网站信用建设规范指引”,引导他们制订行业自律规范,建立网站信用评价体系,实行行业自律、信用奖惩,促进网络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帮助网络营运商建立《网上交易风险管理办法》、《会员准入退出制度》、《信用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咨询调处制度》、《会员定期巡检制度》、《隐私权保护制度》、《售后服务承诺制度》、《数据安全保障制度》等制度。
(四)依托“一网三平台”,推动网络经济的规范良性运行。“一网三平台”是工商实施网络经济监管的基本工具,基层各所(分局)要充分运用“一网三平台”,强化网上巡查和监管,推动网络经济的规范良性发展。
一是通过“浙江省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平台”,建立涵盖各类网上市场主体和市场主体网上形态的数据库。充分发挥“浙江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功能,进一步完善宣传网络知识、宣讲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接受举报投诉等服务功能。争取在活动月期间,各所(分局)要把网络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经济户口监管视野,力争将辖区内所有涉网企业全部建档。做到该建档的及时建档,不要或不能建档的,及时确认予以“废档”,对“沉睡”的企业网站努力争取 “激活”利用。
二是利用“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和企业数字证书,积极推进企业“网上亮照”。各所(分局)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利用数字证书登录该平台,填写申请表格并免费获取标识代码,交待企业自行负责联系网站开发商,将标识代码安装到企业网站首页底部。片区工商干部要定期核查标识代码安装情况,对未及时安装的单位要及时催办。争取在年内让所有建有网站的企业通过数字证书实现网上亮照。企业监管科要负责做好企业数字证书的发放、遗失(破损)补办、初始化等工作,为全面推进“网上亮照”提供服务保障。
三是利用“浙江省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平台”,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智能搜索。及时发现和掌握市场主体动态信息。
四是利用“网络企业巡查监管平台”,开展巡查工作。该平台是“浙江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的子模块,凡通过智能搜索平台完成建档的企业网站,在工商基层管理系统中将自动成为“互联网企业”的类型。企业监管、经检(消保)、商广、市场等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开展网络经营行为监管。基层各所(分局)要利用巡查监管平台,组织实施网络责任区监管,开展网络巡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非法传销、商标侵权、网络虚假广告、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网络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对“一网三平台”的具体应用,由局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力量,适时进行再培训,确保基层各级各类干部能熟悉运用。
四、总结巩固阶段(8月26日至9月3日)
各单位要及时做好开展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月活动的经验推广和工作总结,对活动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及时上报。同时,制定落实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各单位服务月活动工作总结于9月3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附件:省局《关于大力推进网上市场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九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