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稽东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
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县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试行)》(县委办〔2009〕77号),现制定《绍兴县稽东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并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县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即发 “三资”管理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镇国土所、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