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经营户: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绍兴县工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 “家电下乡”商品质量专项监测。
一、受检对象
全县“家电下乡”商品销售单位。
二、受检品种
家用电器。
三、抽样方法
由本局执法人员持本《通知》及抽样单到经营场所及仓库随机抽取。
四、结果处理
本次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发现质量问题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二○○九年九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