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维护我局的良好形象,现就有关公车使用管理重申如下:
一、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要严格遵守县局的有关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及各项纪律,除经局党委批准同意的工商干部中的兼职驾驶人员外,严禁包括工商干部在内的所有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车。严禁任何工商干部职工公车私用。
二、严禁全系统干部职工及聘用驾驶人员在工作或休息期间酒后驾车。
三、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本单位车库或指定的场地。
四、各科所长要切实承担起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严守制度纪律,监督本科所干部职工自律自重。如有顶风违法违纪者,县局将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遵守交通法规和公车管理规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在近期开展一次公车使用的自查自纠,并将情况报告县局监察室,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