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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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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全党的一件大事,对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各级都高度重视,作出了专门部署。根据省局、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县局实际,为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以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欢乐和祥和,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维稳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保障市场消费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各级工商部门的头等大事和首要职责。各单位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落实责任,加强预防,夯实基础,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从最坏处着想,时刻做好应对困难复杂局面的充分准备,以实际行动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强监管,全力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市场监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与当前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旅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集中区域消费投诉、纠纷的处理,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市场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月饼、保健品市场等重点食品、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有效防范、及时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

        (二)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以推行倡导无理由退货为重点,做好旅游景区商品质量、旅行社经营行为规范等工作,严厉打击“野导”、“黑车”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布旅游消费警示信息,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      

        (三)从严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落实中央关于整治网络低俗之风要求,加强对涉及和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严重违法及不良广告的监管,从严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借“国庆献礼”名义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

        (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认真落实“打传百日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一批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的大要案件。同时,注重排查和化解矛盾,做好对参与传销人员的疏导、教育等善后处置工作。

        三、堵疏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合理、合法、合情的涉访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防范矛盾激化。认真排查可能出现进京上访的问题,及时发现上访苗头,努力做到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及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上访。加强互联网监管,妥然处置各种倾向性、苗头性网上舆情,主动做好正面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情氛围。

        四、强化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有序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最大程度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有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严格车辆管理,节假日期间公车必须入库定点停放;严禁私自出车,严禁杜绝“酒后驾车”,值班车辆执行任务时必须安全行驶。做好卫生防疫,节日前要组织一次室内外大扫除活动,防止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疾病的发生。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节日期间外出两天(含两天)以上者,必须事先向所在科所领导请假;中层干部外出的,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局办公室;局领导外出的,按程序请假。假日期间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严禁参加由管理对象、基层单位支付费用的旅游。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落实责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严格值班责任和督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在指定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做好安全巡查、值班记录和相关交接工作。12315中心和流动检测车的值班人员按规定要求执勤。要确保12315平台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特别是对外地游客的投诉要及时调解,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遇有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按照规定和程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最大程度降低、减轻不利影响。

        六、畅通渠道,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畅通信息通报渠道,对涉及食品安全、群体性等有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在向当地政府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置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由值班领导审签后按级报县局、市局值班室,并及时妥善做好协调处理及后续处置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领导要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及时应付和处理突发事件。“两节”期间,各工商所(分局)值班人员需每天15:30分前以传真形式将本地节日市场秩序情况(附件一)上报县局值班室(值班室设在407室,传真:84126312),县局值班人员收集汇总各所(分局)信息后于每日下午16:00前以传真形式报市局值班室,其中10月8日报送节日期间(10月1日-8日)的市场秩序总体情况。同时,由县局值班室值班人员在每日下午15:30前将当日值班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值班室,重点报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销售和物价波动情况,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投诉等情况,所反映的数据尽可能全面,要与往年进行对比,并分析黄金周期间消费特点,其中 10月8日16点前值班人员汇总报送节日期间总体情况(假日经济统计数字要作相应对比,分析特点),以传真形式报县委办机要科。遇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两办”。各工商所(分局)应于10月17日前将“2009年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统计报表”(附件二)和书面总结报县局市场科(联系人:吴智宏,联系电话:84139391,传真:84126318)。

        市局值班室传真:8615183(12315值班室),电话:8615181。省局值班室传真:0571-88398155,电话:0571-88383388-5071。

        县委值班室电话:84119122,传真:84119125;县政府值班电话:84126005,传真84126006。县委办信息科电话:84119123、84126123;机要科值班电话:84119124,84126148。

 

        附件:1、2009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监管情况汇总表

                   2、2009年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情况统计报表

                   3、十一节机关值班表

                   4、十一节食品检测值班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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