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属各相关单位、城管办各科(室)、建管中心(城投集团)各部室:
为认真吸取中医院“10·5”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2009年秋季纺博会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绍市机号〔2009〕17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绍县防火〔2009〕7号)要求,决定在局系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9日至10月22日。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管辖区域的防控火灾能力。着力预防重特大火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顺利举办秋季纺博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杨金法局长为组长,吴云闯副局长、郁伟副主任、章秋玲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建管中心(城投集团)、城监大队、市政管理处、园林管理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城管办综合科杨凌云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督促、检查局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四、工作分工
各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职责、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体分工为:
建管中心(城投集团)负责检查督促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城管办(城监大队)负责检查步行街营业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公用市政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各自物业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在建工地、物业管理用房和步行街管理范围内营业用房的消防安全,分片包干,落实到人,确保在10月18日前消防安全检查完毕,在10月22日前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疏散设施是否齐备有效;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值班是否在岗在位;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落实等内容。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责令改正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应急处置准备。各相关单位要立足本单位火灾突发事故的类型和特点,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要落实消防专(兼)职人员,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控制火情。要加强应急处置值班,结合当前火灾多发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开展好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人员的值班、训练工作,确保处置力量到位。
(三)消防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围绕新《消防法》的实施,强化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基本知识宣传,将日常消防宣传常态化、普及化。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六进”、“三提示”活动,做到单位有标识,部门有标语,在局办形成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重点对象的消防安全操作水平。
各有关单位的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总结在10月22日前上报局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凌云,联系电话:84117314。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