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促进企业信用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认定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等32家单位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续展认定绍兴金鲤门纺服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以上认定、续展认定的有限效为三年。
希望被认定、续展认定的企业继续加强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提高合同信用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企业合同信用的管理层次,依法经营,诚信守约,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8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名单
2、2008年度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续展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