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农业订单工作,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种粮农户的诚信意识,根据绍县工商[2009]123号通知的规定,县粮食局、县工商局联合决定邵张友等十九户农户为绍兴县“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农户,以上认定的有效期为一年,至二○一○年十二月止。
希望被认定的农户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提高自身的诚信水平,守法经营,为创造良好的农村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我县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绍兴县“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农户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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