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全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村(居):
近年来,我镇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及时化解民间纠纷,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推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群体化、类型多样化、行为激烈化等特点,我镇原有的调解格局和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探索建立集宣传、教育、化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高标准做好“大调解”工作,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对各村(居)调委会成员进行一次调整与充实,选聘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具备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知识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制订完善相关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奖励办法,逐步实现基层调解组织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
经基层单位推荐上报,镇政府同意,现公布有关人员名单(附后)。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调整 基层调解组织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26日印发
校对:金 峰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