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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全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迪埠村
报批建造农民公寓使用林地的批复
新迪埠村委:
你村《关于要求建造农民公使用林地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城乡新社区规划,同意你村报批使用林地段建造农民公寓,占地面积9.19亩,以解决全村40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项目总投资1025万元,建设所需费用由你村自行解决,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好林转用审批手续。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农民公寓 林转用 批复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9日印发
校对:俞 建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