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
验收清理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
为深化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率,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清理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清理攻坚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认真执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清理攻坚行动方案》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三同时 验收 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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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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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校对:金彩珍 2009年10月12日印发 |
(共印26份)
附件: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清理攻坚行动方案
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清理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化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率,特制定我县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清理攻坚行动方案。
一、 目标要求
对各镇、街、开发区已建成投产未验收的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确保2009年“三同时”验收项目数比2008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确保2009年验收项目数达到2008年审批项目的60%,并能逐年提高。
二、时间安排
9月5日-9月15日,对2001年以来县级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汇总,并反馈到各镇、街、开发区,动员部署集中清理验收攻坚。
9月16日-9月30日,各镇、街、开发区进行摸底自查,对2001年以来审批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对已投产未验收的项目抓紧督查,督促验收。
10月10日-10月30日,由管理科牵头组织对各镇、街、开发区进行集中专项检查。
11月1日-12月25日,根据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结合检查情况,积极开展验收攻坚,确保验收工作卓有成效,达到预期目标。每月底由县局把验收攻坚情况上报市局。
12月26日-12月31日,对验收攻坚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市局。
三、 具体要求
1、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的行业性质和污染轻重,进行分类管理。
“三同时”验收项目分类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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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明 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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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污染重、环境较敏感的项目 |
1、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环境不敏感的房地产、城市道路项目除外); 2、化工、医药、印染、造纸、热电、机械、金属表面处理、医院等废水、废气或噪声等影响比较大的项目; 3、周围环境敏感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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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污染相对较轻、工艺简单的项目 |
基本无生产废水、无生产废气、无噪声敏感点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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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污染较轻或基本无污染的项目 |
1、作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 2、周围环境不敏感的三产类、房地产项目、城市道路项目等。 |
(1)、对污染重、环境较敏感的A类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参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核准流程图”),严格监管,确保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到位。
(2)、对污染相对较轻、工艺简单的B类项目,经现场核查及验收监测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补齐验收资料,直接予以验收。对有些污水已进入管网、无废气及噪声敏感点的项目简化监测或不作监测。
(3)、对污染较轻或基本无污染且不敏感的三产类、房地产等C类项目,经现场核查合格、备齐验收资料后直接予以验收,验收申请表相应简化。
(4)、对有些部分建成项目,视环保设施配套情况符合部分投运条件的,予以阶段性验收。
(5)、对性质相似、情况清楚、无遗留问题的同类项目,也可予以集中验收,统一发文批复。
2、坚持优化服务与严格执法相统一。本着快速、集中、简化的办事原则,进一步加强优化服务,积极提供指导,监测站在接到验收监测委托后,尽快安排监测时间和人员,尽量缩短内部流转时间,在保证验收工作合法、有序的情况下,简化办事流程。同时,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监管,对环保治理设施不配套而投产、故意拖延和拒不验收的,予以从严处罚。
3、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结合专项行动,不断分析积累经验,创新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验收工作持续高效进行。要实行建设项目电子化动态跟踪管理,做到每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心中有数;要强化内部协作,积极发挥镇、街、开发区监管力量,强化现场监管,督促“三同时”执行;要加强执法,对未执行“三同时”企业加强处罚处理力度,严肃“三同时”制度,并在年底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作为一项考核内容予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