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委13号),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十二项治本之策之一。近年来,在各镇(街道)、部门和广大企业的支持配合下,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培训质量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但是,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培训工作发展不平衡,覆盖面不够大,管理不规范;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无证上岗现象仍较为普遍。针对以上问题,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培训的有关要求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要求再作如下明确:
(一)三大类人员的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并实行三年轮训。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危险化学品一线操作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20学时;烟化爆竹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36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培训不少于72学时,按工种确定相应培训内容。上岗操作证每2年复审一次,并进行理论考试。
上述三大类人员培训,由省安监局审核认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学校培训,由市、县安监局负责考核发证。
(二)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当前,许多企业职工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生疏,安全生产知识贫乏的问题。大量的事故统计结果表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中,70%左右是由于职工“三违”造成。因此,切实加强以企业为主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应作为提高职工整体安全素质和抓好事故预防的治本之策。企业对新招收的职工、新调入职工、转岗职工、来厂实习的学生或其他人员必须进行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
一、厂级教育。企业要结合本厂生产工艺特点,讲解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为职工全面讲解各个工作岗位的生产工艺、危险因素辨识和对违章操作人员的纠正、批评和处罚。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二、车间教育。车间教育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为主,结合本车间特点和生产工艺、生产任务,讲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事项。以班前安全对话、现场检查指导的方式进行。
三、班组教育。以安全生产技能教育为主。采用"以老带新"的方法,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和受训人员一起工作,使每个职工学会事故应急反应和标准化操作的技能,时间视工种而定。
(三)基层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应有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的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所承担的培训主体责任。一是制定安全生产培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入企业发展规划之中,完善培训工作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和完善落实以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到企业各个管理层面和生产环节。三是及时选送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率100%。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督管理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督查。要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和有关指标,结合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有效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持证上岗率。县安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活动,全面提高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率,全面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全面提升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和事故预防能力。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 培训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