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张国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保护的若干建议”的提案(第18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以花样版权保护为核心的中国轻纺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优化轻纺城创业创新环境,推动市场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2008年8月以来,我局在县委县府的高度重视、上级单位的悉心指导及兄弟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对花样版权保护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并已取得一定成效。我县出台了全国专业市场首个系统性知识产权保护文件和浙江首个纺织品花样版权登记保护规范性文件。创新实现了对轻纺城纺织品版权的工商行政管理保护,全面形成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四位一体保护机制。实际工作中,我局做到登记与保护相结合,引导与处罚相结合,对花样版权管理进行科学运作。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坚持把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作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先导。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和宣传途径,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启动花样登记。花样登记在省版权局授权下进行,一年多时间共受理初审花样登记3780件。
三是严办侵权案件。严厉查处侵犯花样版权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立案查处纺织品花样版权侵权案件9起。同时认定中国轻纺城知名商品72件,调解纺织品花样版权纠纷26起。
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制订实施“大户联系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内部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建立花样数据库,推进纺织品花样版权长效管理。
五是推动四地合作。开创我国跨省开展纺织品市场花样版权保护与合作先河,牵头发起绍兴、南通、潍坊、佛山四地市场花样版权保护合作机制,突破了跨省异地保护瓶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创新探索中国轻纺城花样版权管理,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花样版权执法力度。力争取得相关部门版权执法授权,提高工商执法能力。及时查处曝光侵权案件,增强执法效能。
二是全面推行花样明示制度。赠送花样办印制的“版权登记、仿冒必究”标牌,和样品一起展示,通过明示减少侵权。
三是深化花样版权跨省异地保护。制定四地市场花样版权保护合作实施细则,完善保护合作机制,更好地保护花样版权原创人权益。
衷心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我们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联系人:陈继东 联系电话:84129128
附:《委员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