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完善绍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09]109号)和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绍兴县财政局《关于对因大病医疗造成突发性生活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疗费用补助的实施意见》(绍县残字[2006]8号)的文件精神,经我会审核,拨补你镇(街道)第一季度特困残疾人家庭医疗救助经费 元。镇(街道)财政收到此款作“暂存款”,专项用于本镇(街道)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疗救助支出。
请各镇(街道)收到此款后,坚持专款专用,速将此款下拨到各贫困残疾人家庭。
附:绍兴县2010年第一季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疗救助经费明细表
绍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绍 兴 县 财 政 局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