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0〕10号
关于要求将新农村档案工作列入2010年
镇(街道)新农村工作岗位目标
责任制考核内容的请示
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委、市政府已连续三年将镇(街道)行政村和社区档案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内容之一列入市对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考核分值为0.5分,并且市委领导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相应列入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由于各种因素,该项考核内容一直未能列入县对镇(街道)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农村档案工作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但从目前的现状看,该项工作在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中显得较为薄弱,为此,我们要求将新农村档案规范化建设列入2010年县对镇(街道)新农村建设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一方面确保市对县在对农村档案工作考核时不失分,另一方面也促使各镇(街道)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农村档案工作的建设。建议考核内容为新农村规范化档案建设,考核细则及依据由县档案局具体确定并提供。
特此请示。
绍兴县档案局
二○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考核 请示
送: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0年4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