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0〕18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
标准(修订)》的通知
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档案局新修订的《浙江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修订)》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原《浙江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认定标准》自2010年5月31日废止。
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县级机关各部门,对于专业系统的部门按各专业主要部门制定的系统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执行。
绍兴县档案局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机关 目标管理 标准 通知
抄送:浙江省档案局、绍兴市档案局。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