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个民协分会:
为大力倡导“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推进“信用柯桥”建设,根据绍市工商企[2010]17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度绍兴市、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工商所(分局)、个民协分会要严格按照绍兴市、县二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做好筛选推荐工作,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严把初评关。
二、绍兴市、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采取企业、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被推荐的单位要按照评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书复印件。
三、各工商所(分局)、个民协分会将2009年度市、县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式二份)及汇总表1份,于9月10日前上报县个民协会,同时将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入县协潘伟国邮箱。
四、对申请上报的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将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工商局、县经贸局、县个民协会予以确认并公告,符合市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要求的则予以推荐上报。
五、申报市级“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的企业和个体户要求在申报表中签署各相关部门意见。
联系人:孟小萍、潘伟国,联系电话:84139392。
附件:
一、绍市工商企[2010]17号文件
二、绍兴市、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名额分配表
三、2009年度绍兴市、县“诚信企业”申报表
四、2009年度绍兴市、县“诚信经营户”申报表
五、2009年度绍兴市“诚信企业”认定公示活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表
六、2009年度绍兴市、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推荐名单汇总表
七、绍兴市、县“诚信企业、诚信经营户”评选办法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 绍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绍兴县经济贸易局
绍兴县民营企业协会 绍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