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绍兴县人事局
关于同意录用张丹等十二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各级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180号)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经研究并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同意录用张丹等十二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名单如下:
人民检察院:
张 丹 王 菁 谢菲菲 俞丹华 施 敏 朱 芳
金栋女 程 春 钟海芳 赵苏英 肖立峰 王 豪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2010年 公务员 录用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财政局
绍兴县人事局办公室 校对:沈勇魁 2010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