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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现将《绍兴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绍兴县卫生局 绍兴县财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