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事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精神,加快我县“名院、名科、名医”建设,经研究决定对绍兴县第二批县级医学重点学科开展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评估对象:
绍兴县第二批医学重点学科创建学科(名单见附件1)。
二、 年审工作安排:
1.各重点学科所在单位结合《绍兴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合同书》组织对本学科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并认真填写《绍兴县医学重点学科中期评估报告书》,如有学科重大情况变动的本次也请一并书面上报。12月10日前将《绍兴县医学重点学科中期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证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后报局医政科。
2.县卫生局将于12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第二批县级医学重点学科进行中期评估,评估采取查资料、听汇报等形式进行,并视需要进行现场走访。请各学科带头人准备好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演示文稿,并做好接受专家现场提问的准备。请重点学科创建单位主要领导出席会议,请所在单位科教科按1式10份的要求准备好评估报告书供专家和领导参考。
三、 工作要求:
1.对重点学科进行中期评估工作既是对前阶段工作的总结,更是促使重点学科有序发展的重点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我局将综合各学科的情况,作为推荐申报下一轮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省县级龙头学科)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于中期评估反映出来建设水平停滞不前甚至明显下降,或没有按照《绍兴县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合同书》履行合同的学科,将给予通报并责令整改。对于经整改仍然达不到县级医学重点学科要求的,将终止建设计划并收回所投经费。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