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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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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档〔201031

关于开展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县机关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确保各单位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的安全规范和有效管理,更好地为各单位现实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浙江省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试行)》(浙档发[2009]55号)和《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10]7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机关、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各镇(街道)、县机关各部门、团体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可参照执行。

       二、目标任务

       2011年起,凡列入县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单位,都要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到2011年年底争取有10%的比例达到县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标准,有条件的单位要争创省级示范数字档案室;到2013年,全县达到县级以上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目标认定的比例不少于60%,其中涉及民生档案的单位要达到100%;到“十二五”期末,基本上涉及重要民生的数字档案都要进入数字档案馆(室)系统和县档案登记备份中心。

       三、创建内容

       数字档案室是指机关部门在履行职能工作中综合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等技术,积累、归档、管理和利用各类档案信息,以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工作体系。

       数字档案室创建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数据管理和利用、制度建设等方面,应以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为基础,以硬盘、磁带、光盘等数字化设备为载体,以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一体化为重点,以机关各类档案信息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为目标。重点是建立面向室藏档案的符合标准的档案目录数据库、常用和珍贵档案全文数据库以及归档电子文件数据库等三个数据库,集中存储和管理数字档案数据信息。档案目录数据库是指建成室藏各类档案的案卷级和文件级目录数据库;传统档案数字化主要是完成室藏纸质档案的全文数字化;电子文件档案化是将本单位在办公自动化系统上运行的电子文件导入到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归档,实现规范化管理。

       数字档案室创建的标准,适用《浙江省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试行)》(浙档发〔2009〕 55号)和《绍兴县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

       四、创建方法

       1、申报:凡档案工作通过县级以上目标管理认定,按要求开展并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相关工作的单位可自行向县档案局提出申报。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汇报、绍兴县数字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自查评分表各1份,《绍兴县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2、认定:数字档案室认定工作一般由县档案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认定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经综合评定,得分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为“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示范化数字档案室”,由县档案局统一命名表彰。

       3、县档案局将按照好中择优的原则对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核,向省档案局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化数字档案室”,最后由省档案局审定、命名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绍兴县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数字档案室创建要求,按照数字档案室建设相关规定,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经费投入,把创建工作列入岗位责任考核。

       2、为确保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质量,避免重复购置硬件设备所造成的浪费,各单位可以将经过整理后的档案,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委托给具有档案加工资质的档案中介机构,进行数字化加工,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单位数字档案室管理系统,并提交县数字档案馆。

       3、县档案局具体负责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将把各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作为档案年检的重要内容和工作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

       1、绍兴县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

       2、绍兴县规范化数字档案室申报表

 

 

 

 

                       绍兴县档案局

                       2010年11月29日

 

 

 

 

 

主题词档案 创建 通知

抄送:省档案局、市档案局、县委办、县府办、阮建尧副书记、周树森副县长。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1

绍兴县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建设测评标准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自评

测评分

组织

保障

10分

组织领导

1、将数字档案室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时解决人、财、物等实际问题。(2分)

明确了分管领导并纳入了岗位职责,2分;能解决相关实际问题,1分。

 

 

2、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总体格局之中。(2分)

数字档案室建设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中,2分;能按计划实施,1分。

 

 

机构人员

1、落实了数字档案室管理人员,并相对稳定。

2分)

配备人员与数字档案室工作量相适应,1分;近三年相对稳定,1分。

 

 

2、管理人员经过计算机技能培训并具备实际工作能力。(2分)

数字档案室管理人员经计算机培训,1分;能实际操作,1分。

 

 

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了本单位数字档案室管理制度,包括电子文件归档制度,档案数字化规程(技术标准),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数据网上查询利用制度,档案数据管理维护制度,电子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数据网和信息设备维护使用制度。(2分)

建立健全了本单位数字档案室管理制度,1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设备

设施

(15)

硬件配备

配备了与数字化档案工作相适应的专用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光盘刻录机、UPS电源以及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5分)

专用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各1分;刻录机、UPS电源、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各0.5分。

 

 

软件配备

配备并使用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原文版档案管理系统,系统应同时具备档案目录数据和全文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利用等功能。(8分)。

配备并使用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原文版档案管理系统,8分;系统功能不全的酌情扣分。

 

 

网络配备

档案室计算机与单位办公网、业务网连接,进行文件收集归档和档案信息查阅利用。(2分)

档案室计算机与单位办公网、业务网相连的,2分。

 

 

数字

档案

建设

55分)

目录数据库建设

1、各类档案录入目录数据库,并实现计算机检索。(10分)

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特种载体档案一般录入文件级和案卷级;会计档案录入案卷级。每一种档案录入完整得2分。

 

 

2、建立科学的目录数据库校对制度,档案实体与电子目录一一对应,目录数据录入完整、准确规范。(4分)

数据录入标准、规范(4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全文数据库建设

1、各类纸质档案经过扫描完成全文数字化。(15分)

保管期限为永久的文书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及珍贵档案完成全文数字化。每类档案完成一年度各得1分。

 

 

2、档案数字化规范、质量符合要求。(5分)

档案数字化规范(扫描分辨率、格式等),质量符合要求,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电子档案数据应与其目录数据有效挂接。(6分)

电子档案数据与其目录数据有效挂接的,6分。

 

 

多媒体数据库建设

1、完成重要照片、实物等档案数字化并符合质量要求。(3分)

未完成相关内容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声频、视频档案数字化并符合质量要求。(3分)

有一定数量的声频、视频档案数字化,3分。

 

 

3、多媒体档案数据应与其目录数据有效挂接。(3分)

多媒体档案数据与其目录数据有效挂接的,3分。

 

 

电子文件数据库建设

1、本单位电子文件在办公自动化平台上流转完毕经过归档直接进入档案管理系统,做到各类电子文件完整归档。(4分)

电子文件及时归档2分,归档的电子文件收集齐全,整理规范,2分。

 

 

2、电子文件数据应与其目录数据有效挂接。(2分)

电子文件数据应与其目录数据有效挂接的,2分。

 

 

数据

管理

(10分)

1、档案数据网应配备网络安全设备或实施必要的网络安全措施。 (2分)

档案数据网配备了网络安全设备或实施了必要的网络安全措施的得2分。

 

 

2、目录数据库、数字化档案应制作三套备份,其中两套在本单位保存(一套联机,一套脱机),一套送县档案馆。(4分)

按要求在本单位制作并保存备份的,2分;送县档案馆一套的,2分。

 

 

3、档案室应配备专用的电子文件柜,规范存放归档电子文件。(2分)

归档电子文件存放在专用的电子文件柜的,2分。

 

 

4、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数据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档案数据的安全。(2分)

有专人负责档案数据的维护与管理,2分;存在安全隐患的酌情扣分。

 

 

开发

利用

10分)

1、实现本单位档案的在线查阅利用,并设置相应查阅利用权限。(5分)

在本单位实现在线查阅利用档案的,3分;设置相应查阅利用权限的2分。现场抽查相关人员实际操作。

 

 

2、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本单位互联网上公布相关文件,提供利用服务。3分)

可在本单位互联网上查阅政府公开文件的,3分;文件发布滞后的酌情扣分。

 

 

3、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等编研材料,在网络上提供利用。2分)

大事记、组织沿革、年鉴等编研材料在网络上提供利用2分。

 

 

 

 

 

附件2

绍兴县规范数字档案室申报表

 

档案工作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

 

详细地址

 

分管领导

  

 

职务

 

办公室主任姓   

 

档案员

 

学历

 

职称

 

      年开始从事档案工作

联系电话

 

档案工作目标认定

        月通过      级(如省一级、市一级、县一级)认定

硬件情况

 

软件情况

办公自动化系统:(已使用、未使用)

档案管理软件:1、单机条目版  2、单机原文版  3、网络版

档案数字化情况

档案门类

 

已录入条目数

已扫描数

文书档案

          

                   

业务档案

                   

科技档案

                   

会计档案

                   

照片档案

          

                   

录音录像档案

          

                 分钟

小 计

 

           

             分钟

自评等级

 

自评得分

 

单位意见

 

(盖 章)

      

审批意见

 

 

注:硬件情况指计算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打印机、光盘刻录机、UPS等设备的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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