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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有关企业: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结合街道实际,适当提高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对1966年5月前的农村老干部(即按县委(1988)67号文件确定的对象),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提高到300元;对1966年5月后退休,现享受原华舍镇退休干部政策的老干部,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20元。
以上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由街道组织办负责解释。
附件:街道提高退休干部生活补贴申报表
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华 舍 街 道 办 事 处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退休干部 补助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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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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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谭耀庆 2010年11月2日印发 |
(共印7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