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亭镇创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镇”
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根据绍县办发(2009)104号《关于印发绍兴县创建全省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兰亭镇实际提出以下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在市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的指导和支持下,按照“保护保障、节约集约、维权维稳、依法依规、有责有方”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破解土地资源要素瓶颈制约,推动本地区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二、创建时间
创建工作原则上从2010年1月开始,到2010年底结束,大致一年时间进行创建。
三、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使兰亭镇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上新台阶
(二)分解目标
1.耕地保护更加到位。全面落实好耕地属地保护责任体系,加大区域内土地开发复垦力度,严厉打击新违法用地行为,不断健全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确保2010年,完成土地开发复垦新增耕地100亩,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建设用地,实现兰亭镇区域内 “占补平衡”。
2.节约集约更快推进。进一步加快供地,到2010年,确保新增工业用地平均每亩投资强度达到240万元以上。进一步盘活存量,到2010年,力争盘活企业或政府掌握的可用闲置、存量土地200亩;进一步盘整土地,结合移民下山、探索建立农村空闲宅基地退出机制,真正让“存量”变“增量”。
3.空间拓展更好保障。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统筹把握好与各类规划的关系,合理布局、统筹规划,编制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思想解放推动观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手段创新,在发展中破解土地资源保障与保护的难题,坚持改革创新和保障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试点工作的始终。
(二)坚持统筹规划,开源节流。发挥镇政府和国土所的引导作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调控作用和刚性效力,充分运用规划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不断拓展建设用地和开发耕地新空间,重点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
(三)坚持市场调节,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合理调整供地政策,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土地占用成本的约束和产出激励作用。同时,在保护耕地鼓励利用未利用地资源、控制增量引导盘活存量土地等方面做出相应的约束与激励有效结合的制度安排。
(四)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建设用地供应向产业升级和亩均产出率高的企业倾斜,保障基础设施、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必须坚持群众利益优先的原则,努力加大民生项目的土地供应,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坚持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调查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严格执行项目土地履约协议,切实落实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责任制。
五、主要任务
(一)严格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引导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加强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制定相应的农业政策,提高耕地的比较效益,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不减少耕地以至增加耕地的方向发晨。制订鼓励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经济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直接增加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地区的经济收入,保证当地农民享有基本相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切实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二)统筹安排用地,促进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国土规划试点成果,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设置要求,制订地区间差别化供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五区建设”、产业升级、基础建设、重点项目、重要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产业结构调整。限制产能过剩行业和高能耗、高污染项目用地。研究制订用地效率评价体系,制订不同项目的供地指南,鼓励高效用地。整合现有工业集聚区,推进工业企业集中进园进区,以“集约”促“节约”,对土地利用绩效高的地区实行用地倾斜政策,充分发挥园区集约用地示范带动作用。
(三)合理配置指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健全完善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体系,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探索完善现行土地税费制度,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成本。建立有效的用地批后监管制度,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探索改革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制订新增建设用地配置政策。研究探索宅基地管理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
(四)深入挖掘潜力,盘活现有建设用地。开展对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评价以及闲置地和低效用地的清查工作,出台激励政策,加大对闲置土地盘活力度,优先开发利用废弃地、空闲地和低效用地。制订扶持政策,积极推进镇中村、低产出企业、旧村庄改造,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用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与地质灾害治理相结合,积极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
(五)健全经济调节机制,加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力度。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约束粗放浪费用地行为。继续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深化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在确保国家土地收益不流失的前提下,探索改革现行一次性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方式。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控制征地规模,完善征地补偿机制。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转让、出租、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六)开拓土地开发利用的新途径,减轻建设占用耕地压力。在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科学实施工程和生物措施,积极整理开发部分低效园地和山坡地,按项目管理规定新增加的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积极开展未利用地的调查和评价工作,做好专项规划,把开发未利用地作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加建设用地的有益补充。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筹集资金,用于开展“三旧”改造、低效园地和山坡地改造和生态保护用地等重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
(七)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定期评估机制。定期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根据节约集约用地实际效果的好坏、国家法律的修改和形势的变化对试点示范进行及时的修正。
六、创建内容
(一)推进城镇建设节地工程
1.加强空间布局,科学编制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为进一镇进一步发展拓展空间;同时根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时修订完善兰亭镇域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南部生态休闲区概念性规划、中心商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利用和保护兰亭文化生态资源,优化兰亭镇域空间布局。
2.科学编制年度经营性项目用地供应计划,2010年计划出让土地达到500亩。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控制投放规模、结构、节奏与方式,努力确保区域内经营性用地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3.进一步提高城市项目用地经济技术指标,在符合兰亭特色的前提下,鼓励开发单位向空中要地、向科技要地,启动国家康居工程和节能省地型小区示范点。
4.进一步健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激励机制。在现有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基础上,制定出台符合本区域实际的进一步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意见。
该项工程由张咸良、鲁麓树、赵刚同志负责实施。
(二)推进工业建设节地工程
1.加强批前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业项目集体会审制度,根据产业规划,合理设置技术指标,进一步提高工业项目准入门槛。
2.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区别年期制。在符合国家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前提下,根据产业更替演变的周期规律,更好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与低度转移。
3.加强项目对接,加快招商引资,加强工业项目供地率考核,加快利用和消化批而未供土地。
4.进一步加强批后管理。不断健全工业项目开工跟踪监管制和竣工综合验收制。建立闲置土地分类管理制。
5.加大经济杠杆调节,继续深化“亩产论英雄”理念,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立健全《工业企业用地规模与土地使用税收额度正比挂钩制》、《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与土地使用税额度反比挂钩制》的工作。
该项工程由王其龙同志负责实施。
(三)推进农村建设节地工程
1.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农村新社区规划,2010年底前完成全镇7个农村新社区规划编制工作。
2.制定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管理有关意见,按照“科学规划,操作规范”、“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人为本、统筹推进”的原则,推进公寓式,规范联立式,严控独立式,分区域、按地域确定建房模式。
3.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流转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该项工程由吴林平、陈秀英同志负责实施。
(四)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工程
1.根据实际,合理制定好土地开发复垦计划,2010年实现开发复垦面积100亩。
2.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立项与建管机制。
3.积极推行新增耕地质量登记验收制度,创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质量示范工程,促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质量不断提升。
该项工程由施关根同志负责实施。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镇政府与国土所联合成立“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示范镇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用地监管,完善问责机制。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问责制,构建覆盖土地审批、供应、使用全过程、各工作环节紧密衔接、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管体系。完善动态巡查通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强化镇、村两级土地巡查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基层协管制度的开展。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从严查处违法案件,最大限度减少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技术应用,提升监管实效。充分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网络技术等现代高新技术,提升相关调查、清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土地利用监管水平和效率。完善卫星遥感监测体系,构建国土监察动态监测网络,进一步细化土地的类别。
(四)加强政策激励,鼓励集约高效。按照“约束要严、激励要实、责任要明”的原则,推行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的相关指标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鼓励高效利用土地。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现状,分阶段对工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提提实行动态更新,完善推进存量土地流转激励政策,研究制定统一的闲置土地认定标准。
(五)加强分类指导,扶持三旧改造。对开展“三旧”改造需要新增建设用地和占用农用地的,按照“增加建设用地流量,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则,创立国家专项的“周转指标”安排解决。对历史形成的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属已建成使用的,按“区别对待、调减规模、依法处置”的原则,一并纳入“三旧”改造,以促进用地布局优化和现有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
(六)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大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和有关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广泛进行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确保示范县建设顺利开展。同时加强经费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