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办事处
关于建立区域性志愿者消防队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充实基层消防救援力量,提高救灾、灭火抢险的能力,为全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建立三支区域性志愿者消防队(即永进村志愿者消防队、州山村志愿者消防队、阮三居委会志愿者消防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形式
(一)组建形式。消防基础设备以街道办事处投入为主,街道志愿者消防队队员由所在村(居)相关人员及志愿者组成。
(二)指挥方式。1、如遇火灾等灾情事故,街道办事处统一调度志愿者消防队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2、火情就是命令,火灾单位可以直接联系志愿者消防队所在村(居)干部或志愿者消防队负责人,志愿者消防队接通知后应立即投入战斗,事后管理村(居)及时上报街道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事故单位对消防物资消耗给予适当补助。
二、人员配备
街道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内设街道消防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调动三支区域性志愿者消防队和全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的志愿者消防队,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副总指挥由人武部长、派出所所长、负责安全生产的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设在街道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生产管理安监员为办公室组成人员。每支志愿者消防队员原则上为8人组成,以兼职形式为主,人员要求50周岁以下(有消防安全经验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居住、工作相对固定。其中,配队长1名、由所在村(居)的主任兼任,副队长2名,队员5名,均由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中热心消防工作的人员中选任,人员定岗定位,名单上报街道综治中心等相关部门备案。
三、职能职责
坚持“平战结合、多位一体”的原则,在街道消防应急指挥部及所在村(居)的协作调度下,志愿者消防队履行的主要职能职责有:(一)随时做好灭火战斗准备,参与本村(居)及周边村(居)、企事业单位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二)组织防火安全业务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做好消防装备器材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三)配合街道和村(居)等相关部门,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消防知识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队伍管理
(一)规范指挥调度。志愿者消防队由街道和派出所及所在村(居)负责管理,要服从大局,服从险情灾情命令,根据抢险救援要求和街道办事处紧急指令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如需调度志愿者消防队参与本行政区域外的抢险救援,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指挥(特定情况下,村(居)干部视情调遣,事后及时上报街道相关部门)。
(二)加强业务训练。街道办事处、柯岩派出所和村(居)要加强对志愿者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消防业务技能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志愿者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的实战能力。
(三)健全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志愿者消防队员、战备设施、训练执勤等方面管理,打造一支秩序规范、反应迅速、善于作战、敢于胜利的消防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执勤保障。志愿者消防队配备45马力消防泵1台,同时按要求配备人力三轮车、水带、水枪、消防战斗服等器材,所在村(居)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工作,并配备固定的消防间。
(二)落实经费保障。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实绩,每年年终一次性补助志愿者消防队相应的经费。志愿者消防队队员作为义务消防队,在开展业务训练、执行任务时,所在单位不得扣发其工资、奖金。
(三)严格检查验收。志愿者消防队建设纳入街道城乡新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平安村(居)等考核。
附:1、柯岩街道志愿者消防队管理制度
2、柯岩街道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3、柯岩街道志愿者消防队队员名单
二○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