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安昌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环境保护实施意见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升我镇的整体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全面推进环保工作,促进我镇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实现打造安昌“山清水秀”的目标,根据上级要求及我镇《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主线、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加强城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局面。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面推进”的原则,依据我镇《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群策群力,标本兼治,努力把中国魅力名镇——安昌打造成“山清水秀”。
二、环保工作主要目标
全镇平均COD浓度下降5%,SO2同比下降3%以上:“三同时”执行率100%;环保信访同比下降10%。
三、保证措施
(一)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
由镇党委书记傅青春、镇长施华新任组长,由分管副镇长赵茂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任成员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主任赵茂林,副主任何雪堂、寿志炎兼任,成员由朱国祥、寿超逸、赵国军组成。
(二)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会议、文件、简报、黑板报,特别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个个支持、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制订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机制
为了切实保护和改善安昌的河道环境,经研究决定,制订以下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机制:
1、采取年初预收环境保护保证金。对16家印染企业每家5万元的保证金,对其他有污染源的企业收取2万元的保证金。
2、组织企业之间开展相互监督检查。16家印染企业每家抽调一名对环保业务较为专业的环保人员,配合镇环保办的统一组织安排检查,工资奖金由各企业自行支付。
3、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白天,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8次,全年不少于100次;晚上,每月不定期检查不少于4次,全年不少于50次,每次检查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在检查过程中,查实有企业污水偷漏排现象的,第一次扣除该企业环境保证金2500元,第二次扣除5000元,第三次扣10000元,超过三次以上将上报上级环保部门查处。
4、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检查活动。对无照或违规生产经营的污染源企业严格查处,并按照有关程序予以取缔;对受到处罚的企业,将按上级处罚的20%扣除该企业的环境保护保证金。
5、河道污染赔偿责任。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无论是有意还无意,或偷漏排,或污水管道破裂,而产生对河道造成污染,必须由污染单位进行抢修,并全额支付所产生的各种修理费、药剂、人工等费用。
6、启动举报奖励政策。对举报人提供有确凿证据,并查实是某一家企业偷漏排的,将给予情节轻重给予200元——1000元不等的奖励,原则上按扣企业保证金的10%予以发放。
7、扣除保证金的使用。对全年扣除的保证金余额,将安排于各种环保活动,或奖励给环保工作的部份有功人员。对剩余的保证金将在年底前予以返还。下一年重新收取。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 环境 保护 实施意见
安昌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校对:何雪堂 2010年5月1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