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
各科所队: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进一步加强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警,扎实推进全县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根据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单位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作为当前公安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特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廉政准则》作为效力等级很高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度重视,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表明了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决态度和坚强决心。全局各单位党支部(总支)要通过专题学习、主题教育、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民警深刻认识《廉政准则》颁布实施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正确把握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知准则、懂准则、守准则。全局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学习,牢记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以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和贯彻
(一)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讨论(3月—5月)。要按党委中心学习组、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民警三个层面组织学习讨论,把基本精神和上级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民警,准确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内容和要求。
(二)发放一张《廉政准则》学习卡片(4月)。县局将把市局统一印制便于携带保管的《廉政准则》内容卡片分发给全体党员民警,时时提醒,处处警示。
(三)组织一次警示教育(4月)。组织全局民警观看《贪欲引爆的毁灭》警示教育片,使全局民警从反面典型中进一步认清危害,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四)开展一次《廉政准则》内容系列提醒(5月-6月)。县局将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局民警进行《廉政准则》“8条严禁”、“52项不准”等主要内容的系列提醒。
(五)举办一次专题辅导讲座(5月)。邀请专家学者就《廉政准则》出台的背景、及其重要意义等作专题报告,提升学习宣传效果。
(六)开展一次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征文活动(4月—6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参加征文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一项重要活动,要精心组织,发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积极撰写体会文章。
(七)组织一次基本知识测试(6月)。在组织好对《廉政准则》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基础上,为检验党员民警学习实效,组织进行学习《廉政准则》知识测试。
(八)组织一次对新提任中层干部的专题廉政教育(下半年)。组织去年下半年以来提拔的局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一次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和廉政谈话。
(九)开展一次财经纪律专项整顿活动(5月)。进一步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局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并查实的私设“小金库”、向企业(村居)搞滩派拉赞助、私分现金(物品、有价证购券、购物卡)等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十)开展一次“三查”专项工作(5月)。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对违反规定参与非法借贷、入股娱乐场所,利用执法管理权进行权钱交易、贪赃枉法,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三个方面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民警有无向自己职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个人借款,或借款给这些企业、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利息;民警及其近亲属有无参与自己职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经营,直接或变相入股娱乐场所等问题。重点重排查公安执法办案中有案不立、漏罪不查、降格处理,出具虚假证明,拖延办案时间,违反程序办案,滥用强制措施等;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办人情案、油水案,不按规定任意处置涉案财物等;利用行政许可、审核审批权,强制、指定产品和服务,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重点排查民警与犯罪嫌疑人交往密切、泄露警务工作秘密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参与、包庇、纵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
(十一)开展一次警车(包括民用牌照公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治理的重点为: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转借警车、牌证的;非警务人员或无警车准驾证驾驶警车的;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围绕《廉政准则》及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做到学习时间、地点、内容、人员四落实,确保学习效果,切实抓好《廉政准则》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局中层以上干部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过程中,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同业务工作、同行风建设、同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同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和公安廉政文化“进警营进警校进民警家庭”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共同促进。
(二)自查自纠,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精心部署实施,坚决贯彻落实。要立足于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廉政准则》中的“五个必须”要求和“8条禁止52项不准”,深入查找本单位党员民警廉洁从政、廉洁从警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警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从严治警,惩处有力,坚持“零容忍”导向。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指示。县局纪检监察部门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在执纪办案上坚持“零容忍”导向,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不搞降格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