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湖办[20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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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街道办事处
关于拨付2009年度农村新社区建设
有关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
根据湖党工委[2009]42号《关于2009年湖塘街道农村新社区建设政策的实施意见》及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村工作完成实际,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各村已完成农村新社区建设的相关工程按规定实施补助和奖励。现将2009年农村新社区建设补助、奖励事项通知如下:
1、村级生活垃圾收集和村级环境卫生整治补助资金620000元;农民公寓建设1个村,补助16000元;生活污水处理工程4个村,补助200000元;土地流转1个村补助60000元。
2、各村道路建设、桥梁建设、路灯安装、公厕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50990元。
3、村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室建设及村委楼修建参照农村新社区基础性非工项目建设政策实行补助,补助资金200060元,各类补助、奖励款项均划归村级经济收入。
附件:二OO九年湖塘街道农村新社区建设补助结算表
湖塘街道办事处
二○一0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农村新社区建设 补助兑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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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村、驻村指导员、城管办、班子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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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城管办 校对:钱国权 2010年2月8日印发 |
(共印5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