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工作,现将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用人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提出三点意见:
一、为切实组织好百日清欠维权大行动,镇政府成立由镇经发办、建管委质安监科、镇城建局、综治中心、派出所、广电站、工商所组成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联系人:吴蓥,联系电话:85767538、15957590009。
二、各用人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在12月15日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落实整改方案并报送镇劳保所。
三、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好人员,落实职责,在1月10日前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具体是各规模以上及开发区内企业由镇经发办负责,各建筑、交通施工行业由建管委安质监科、镇城建局负责,各村(居)辖区内企业由各村(居)组织人员做好对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
